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1-00002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1-11-05 |
发文字号: | 杨政发〔2021〕39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杨庄镇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政发〔2021〕39号) |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印发杨庄镇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政发〔2021〕39号)
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杨庄镇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
《杨庄镇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杨庄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 5 日
杨庄镇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
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 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居民医保、居民养老参 保覆盖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时完成 2022年度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
二、职责分工
人社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咨询;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群体身份相关信息的维护以及政策性补缴、中断补缴等业务的核定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咨询;协同税务部门开展协办人员征缴业务培训。
杨庄镇税务分局负责城乡居民两险申报受理、费款征收、退费受理等工作;按照职责开具相应缴费证明,并提供城乡居民两险查询业务;牵头做好征收宣传、缴费咨询工作以及协办人员征缴业务培训;优化服务,拓展多元化缴费渠道,提高征缴效率。
各管理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城乡居民两险代收、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及代收督导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本村(居)城乡居民两险代收工作。
三、缴费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征收对象。凡具有我镇城乡居民户籍、年满 16 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征收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标准及财政补贴标准:选择 300 元档次的,补贴 40 元;选择缴费 500 元、600 元档次的,补贴 60 元;选择800 元、1000 元缴费档次的,补贴 70 元;选择 1500 元、2000 元档次的,补贴 80 元;选择 2500 元、3000 元档次的,补贴 90 元;选择 4000 元、5000 元档次的,补贴 100 元。重度残疾人(残疾一、二级)和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每人每年100 元)的养老保险费。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 15 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适当加发 2 元基础养老金。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征收对象。具有我镇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我镇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取得本镇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镇户籍人员。
2.征收标准。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 元,财政补助标准、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均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计生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孤儿、城镇三无人员、70 岁以上老年人(1951年12月31日)等个人不缴费的特殊人员也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否则无法正常享受待遇。
四、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两险集中缴费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召开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印发《杨庄镇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对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由镇人社所、税务分局对各管理区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集中征缴浓厚氛围。
(二)清册发放。各管理区对辖区村居参保缴费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反馈,将审核无误的参保缴费信息清册交村居协办人员开展代收工作。协办人员按照存量参保缴费人员和增量参保缴费人员两种类型,及时更新缴费信息清册,到人社所集中为城乡居民办理变更或新增参保登记。
(三)征收费款。城乡居民可以通过集中代收、网上缴费、银行营业网点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等方式缴费。集中缴费期间各村居协办人员代收费款时,要如实、准确记录缴费人的缴费档次、缴费金额等信息,按税务分局要求向缴费人提供缴费凭证(社保费缴费专用收据),并及时上缴费款,确保费款资金安全。对在外地不方便缴纳的零散户要加强宣传,引导他们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银行、微信等方式实现多途径缴纳。缴费期过后,各村居要将缴费明细加盖公章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四)督导调度。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期间,镇税务分局每周将费款入库信息与人社系统、医保系统参保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统计,并形成《各村集中征缴进度表》进行通报。
(五)信息复核与确认。镇税务分局要及时核对缴费汇总表及缴费明细表,将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后,报送至各村进行账务核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管理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管理区书记要亲自抓,各村支部书记具体负责,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加强对两险缴费征收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征收任务。
(二)强化培训,优化服务。税务分局要联合人社所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管理区及村居经办人员的培训辅导,确保业务人员对缴费流程、系统操作应知尽知详知,切实提升全镇两险费征收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重要意义,讲透政策,讲清程序,积极营造踊跃参保的浓厚氛围。
(四)部门联动,狠抓落实。各管理区要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按期完成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任务。派出所要做好参保居民的户籍认定指导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其他部门要各负其责,配合做好政策宣传、督促参保等工作。
(五)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各管理区要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及时以村居为单位公示参保缴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对因工作失误导致漏保、错保的,镇里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保存好原始签字记录,及时将纸质和电子资料整理归档。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集中征缴期间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积极、推诿扯皮、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将实施组织约谈,确保集中征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村根据城乡居民两险分配任务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考核分各为30分 ,按要求节点准确无误完成的,得30分;征缴每降10%,扣5分。各村要认真核对参保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出现遗漏,导致参保人无法报销造成影响的,由村委与当事人协商解决。
附件:1.杨庄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计划表
附件 1
杨庄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
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张海勇 杨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解植敉 杨庄镇党委副书记
刘召伟 杨庄镇二级主任科员
孔凡营 杨庄镇税务分局局长
张学利 杨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 孔庆强 杨庄管理区书记
马鹏飞 西山根管理区书记
宋令军 兴盛管理区书记
耿东政 四官庄管理区书记
祝洪章 四社管理区书记
程祥峰 儒林管理区书记
林泊羽 善疃管理区书记
王永华 曹家坡管理区书记
刘培超 人社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杨庄镇税务分局,孔凡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征管范围内城乡居民两险缴费的征收、催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集中征缴工作任务。人社所具体负责征缴业务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
附件 2
杨庄镇2022年度各村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配任务数
管理区 |
村庄 |
养老保险任务数 |
医疗保险任务数 |
管理区 |
村庄 |
养老保险任务数 |
医疗保险任务数 |
杨庄 |
杨庄 |
662 |
1750 |
四社 |
四社 |
270 |
962 |
孙家坡 |
229 |
641 |
大沟 |
148 |
560 |
||
李家坡 |
600 |
1389 |
南仉林 |
375 |
920 |
||
张小峪 |
214 |
598 |
泉富 |
315 |
940 |
||
李小峪 |
122 |
246 |
仁村 |
845 |
1875 |
||
耿小峪 |
144 |
335 |
党家山 |
358 |
920 |
||
五山 |
388 |
1200 |
儒林 |
大罗张 |
709 |
1560 |
|
西山根 |
上杨林 |
103 |
250 |
小罗张 |
203 |
385 |
|
下杨林 |
414 |
873 |
孟家坡 |
52 |
204 |
||
西山根 |
618 |
1186 |
上儒林 |
652 |
1715 |
||
上牛山 |
137 |
358 |
下儒林 |
473 |
1436 |
||
下牛山 |
335 |
980 |
前华峪 |
104 |
388 |
||
邵家楼 |
344 |
1033 |
后华峪 |
359 |
925 |
||
张崖头 |
241 |
741 |
上磨山 |
114 |
340 |
||
孔崖头 |
144 |
515 |
下磨山 |
151 |
530 |
||
北仉林 |
73 |
220 |
善疃 |
善疃 |
503 |
1100 |
|
兴盛 |
水牛 |
605 |
1500 |
北山 |
216 |
535 |
|
秦家庄 |
583 |
1850 |
大院 |
486 |
1195 |
||
汞丹山 |
502 |
1217 |
小院 |
25 |
108 |
||
吕家旺 |
252 |
598 |
南躲庄 |
368 |
1450 |
||
高楼子 |
268 |
580 |
东寨 |
800 |
1860 |
||
张楼子 |
187 |
451 |
张家坡 |
268 |
428 |
||
吴楼子 |
375 |
855 |
曹家坡 |
曹家坡 |
273 |
580 |
|
商家庄 |
252 |
600 |
东西沟 |
396 |
1011 |
||
四官庄 |
四官庄 |
780 |
2080 |
邵家庄 |
99 |
235 |
|
西寨 |
421 |
1075 |
峨山口 |
399 |
1111 |
||
白家庄 |
245 |
785 |
方家沟 |
157 |
445 |
||
龙泉 |
489 |
1450 |
太古石 |
84 |
292 |
||
常家庄 |
443 |
935 |
凤鸣峪 |
41 |
160 |
||
北躲庄 |
729 |
1410 |
黄泥泉 |
229 |
563 |
||
庄科 |
920 |
1975 |
郭家峪 |
484 |
1160 |
||
孟母 |
714 |
1700 |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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