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1-000027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文字号: | 杨政发〔2021〕22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杨庄镇污水治理工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杨政发〔2021〕22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7-0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杨庄镇污水治理工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杨政发〔2021〕22号)
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杨庄镇污水治理工作畜禽养殖污染
治理方案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全县城区污水治理工作调度推进会议任务交办单》(<2021>第1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城区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突出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靠近河道的畜禽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场均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其他场确保不出现随意露天堆放、偷排直排、污染水体等现象。
二、整治措施
1、集中组织开展排查。重点摸排沭河流域杨庄段,袖珍河流域杨庄段的畜禽养殖场,对于粪污随意露天堆放、偷排直排的养殖场,及时下达书面限期整改意见,督促养殖场落实整改措施。
2、做好养殖污染问题移交。对养殖场限期拒不整改、粪污处置不当、存在粪污污染隐患问题的,及时书面交由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处理。
三、计划完成时限
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节点计划
7月16日前,对沭河流域杨庄段以及袖珍河流域杨庄段的畜禽养殖场摸底排查;7月17日—8月31日,完成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畜禽养殖场无随意露天堆放、偷排直排、污染水体等现象。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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