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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15-2017-00019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17-05-2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制度的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5-22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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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市《关于落实镇村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县《关于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要求,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监管格局建立健全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制度,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杨庄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治污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蔡成刚

副组长:解植敉 杜吉刚

成    员:镇、村两级所有网格化责任干部及相关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内),由刘向峰任办公室主任。

二、网格化管理方式

对全镇环境保护网格进行划分(见附表),每个网格明确包片区党政领导、镇网格干部、村(社区)网格干部,建立杨庄镇环保微信群,随时反馈巡查情况。

三、网格化管理内容

填写好本网格区域内《污染源清查登记表》并实时更新,由规划建设环保站牵头建立网格内污染源台账。对网格内的排污企业、排污口、养殖污染等污染源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监管,及时处理化解网格内环境纠纷投诉,确保网格环境质量安全。

四、工作职责

1.领导职责:主要领导负责对全镇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度、安排;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全镇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其它副组长负责对本片区内的各类企业、场所进行环境保护监管、治理,监督做好本片区内的环保网格工作落实。

2.部门职责:规划建设环保站负责对全镇的企业、养殖场等涉及排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具体监管、巡查、治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镇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内的环保相关工作。

3.网格干部职责:各网格联系干部根据工作安排对本网格内的企业、养殖场等涉及排污的单位进行巡查、监管、处置。化解处理本网格内出现的环保信访、纠纷问题,对发现突出环境污染的情况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镇环委会。

五、网格巡查频次

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巡查一次,包片区领导每月巡查一次,网格干部开展常态化巡查并做好台账登记。

六、环境问题处理方式

严格属地管理原则,以网格为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闭环管理和整改销号制度。

七、网格化工作要求

立即开展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对所负责网格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管、严处严罚。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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