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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12-2017-00001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17-06-1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6-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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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大气生态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临办发〔2015〕2号)、《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临政发〔2015〕27号)、以及沂禁烧字【2017】1号文件(关于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沂水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政策引导、多方参与,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大宣传引导、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责任机制、政策引导、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减少大气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形成管控一体的监管网络,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全镇范围内100%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还田、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和秸秆集中化储运。

三、工作重点

(一)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各村要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宣传,利用高音喇叭、条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从而保证户户晓、人人知。

(二)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1、严格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社区负责、村落实、户联防”的禁烧机制,强化社区、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建立“分管领导包社区、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实行昼夜巡查,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实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做到本地秸秆“搬离田、全还田、集中存、不焚烧”。

2、严格执法检查。镇里成立秸秆禁烧区域联防联控队伍,各社区、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巡查队伍,强化禁烧期间的巡查督查和执法检查。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烟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谁烧罚谁,该处罚的处罚,该罚款的罚款,绝不姑息;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打击震慑力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威慑。

(三)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以用促禁。

1、实行秸秆直接还田肥料化利用。所有进入本辖区作业的小麦玉米联合收割机全部加装秸秆粉碎装置。

2、实行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积极发展以玉米、小麦等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大力发展秸秆育苗、苗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产企业,引导和带动基料产业发展。

3、实行秸秆能源化利用。结合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秸秆气化、秸秆沼气、生物质发电工程建设。

4、实行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秸秆板材、秸秆新型墙体材料、工程草毡等产业。。

5、搞好秸秆集中化储运。依托生物质能发电厂,加强秸秆收储站建设就地加工利用秸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镇里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社区书记为成员的杨庄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考核办。各社区、村也要健全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节点,明确责任,落实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的辖区、谁负全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各包扶领导、社区书记、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禁辖区出现任何秸秆焚烧现象。被镇巡查组发现1个着火点,所涉及村主要负责人向镇党委做出书面检查并分别交罚款200元;若被镇巡查组发现2个以上着火点,所涉及村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所涉及社区罚款500元。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包扶领导要做好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镇成立由考核办主任为组长督导检查组,对各包村干部、村干部的值班情况和秸秆管理处置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凡发现一次值班空岗的,对各包扶领导、社区书记、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分别罚款100元,工作不力造成较坏影响的村主要负责人免职。各社区工作联络员要尽职尽责,于每天下午16:00前向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办公室报告当日工作情况,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次不报告或迟报一次,罚社区联络员100元。

附:

1、杨庄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杨庄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巡查分工及巡查小组成员名单

3、2017年度杨庄镇秸秆禁烧包村干部名单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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