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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8-25-2017-0000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17-08-25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中共杨庄镇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25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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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庄镇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前期,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 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对我镇 2017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新发展党员比例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7 年度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计划目标

2017年度,全镇计划发展党员28名。发展新党员中,35岁及以下的不低于60%,女性不低于40%,大专以上学历的不低于40%,非公有制企业的不低于10%,农牧渔民不低于70%。充实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确保1000口人以下的每村保持5名左右入党积极分子常数,1000口人以上的按人口数5‰的比例保持入党积极分子常数。

各社区、各单位要在综合分析本社区、本部门单位现有入党积极分子数量构成情况,准确把握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系统研究谋划,科学制定具体发展计划。发展计划要坚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注重向农民工、高知识群体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适当倾斜,着力加强这些群体和领域的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将政治先进、素质全面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务工人员、复转军人、致富带头人纳入重点培养对象,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党组织班子人难选等问题。各社区要对本辖区三年及以上不发展党员村进行全面排查,采取计划单列、跟踪指导等方式,及时做好这部分村的发展党员工作。

二、严把标准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级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里下发的《关于从严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沂组通字〔2017〕27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决避免出现违规发展、不按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等问题,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要严格落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异地违规入党、村干部近亲属入党、违法违纪人员入党等问题,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组织领导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制度”和“全程质量监控”体系,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要对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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