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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5-04-2018-0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18-01-3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8-01-30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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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整治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力推进全镇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集约高效利用资源等工作,根据《沂水县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减量化、规模化、集约化为刚性杠杆,利用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个工具”,倒逼“小、散、乱”和环境污染重的矿山淘汰退出,实施矿山、企业主体双整合,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全面建设绿色矿山。通过提高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治理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取缔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矿业秩序稳定。

二、任务目标

1、在无证采矿点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善手续的,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不能完成的,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2、依据《沂水县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方案》,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矿山整合工作。我镇涉及整合的矿山企业有两处,分别是: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山东宏瑞石料开采有限公司下牛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系统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存在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并编制治理规划。根据治理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恢复治理。

三、重点任务及时间安排

1、集中宣传发动2018年1月31日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张贴公告通告、粉刷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业秩序整顿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等内容,全力营造加强非煤矿山整治规范的浓厚社会氛围。

2、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规范整治矿产资源加工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滥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坚决依法清理取缔非法采矿点。201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非法采矿打击、取缔等工作。

全面规范整治矿产资源加工行为。以石灰岩、风化砂、河沙、石英砂岩加工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矿产资源加工厂、加工点,并按规定要求逐项核查、建档立卡,分别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及节点计划,限期完成整治。对各类无证照的非法矿产资源加工厂、加工点一律予以清理取缔;对环评手续不完善以及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其中,对有条件完善相关手续的加工厂、加工点,2018年6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清理取缔;对无条件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的加工厂、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标准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3、全力推进整合工作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能规模标准的前提下,支持骨干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建设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规模集约型露天矿山企业。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和山东宏瑞石料开采有限公司下牛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两处矿山企业的整合工作

4、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在建矿山、生产矿山、矿山企业是实施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做的边开发、边保护、边治理;对不按规定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禁止其从事采矿活动,并纳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黑名单。采矿权已过期矿山,实施治理的责任主体为原企业,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治理,逾期未治理的,将其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转为非税收入,整合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历史遗留和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纳入政府治理范围,根据治理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实施”的原则,实施有序治理。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社区书记、派出所所长、国土所长、综合执法中队长、安监办主任、水利站长、供电所长、环保办主任、党政办主任为成员的全镇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整治规范工作推进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责任分工,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党员和镇村两级干部、村级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各类涉矿违法行为或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调度督导。考核办要将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纳入督查考核,根据节点计划和标准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并对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督导,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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