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18-000025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8-06-05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庄镇2018年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8-06-05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庄镇2018年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推动全镇现代农业工作发展,按照上级关于现代农业综合考核的要求,结合杨庄镇工作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杨庄镇2018年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杨庄镇2018年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办法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杨庄镇2018年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县现代农业考核方案,制订本办法。村考核总分100分,农业办和社区的考核得分根据加减分计算后汇总到考核办。
一、考核对象:各村、农业办、林业站。
二、考核内容:农业园区建设基础分20分,农业补贴和农业生产20分,果园管理15分,畜牧生产15分,水利工作15分,林业工作15分。
三、考核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具体细则:
(一)农业园区及市场建设基础分20分。各村基础分20分,实行加分制,最高加分35分。加分情况:1、园区评为125工程且进入全县各类园区综合评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所得名次奖励园区所在村、农业办分别加30分、25分、20分。不符合县125工程标准但经镇认定且面积100亩以上或几个村共同建设园区的,各村根据实际面积折合得分,村和农业办各加10分。2、市场体系建设。新建1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且年农产品成交额5万元以上的或新建1处经工商部门认定,且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运转良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村加5分,农业办相应站所加5分。
(二)农业综合工作80分
1、农业补贴和农业生产20分
(1)品牌建设。年内每有一种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给所在村加2分。
(2)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纳入全镇农村农业工作考核5分。对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村1分,农技站1分。对村监管员管理考核不实,造成监管员不能发挥正常作用的扣农技站每人次2分。
(3)秸秆禁烧及“四离一集中”工作5分。在上级巡查或点评工作中每出现一处不合格或被点名批评,扣村5分,网格员5分,农业办包扶人员2分,分管领导扣2分。
(4)农业补贴工作2分。按程序、时间节点做好农业补贴电子表册填报的加2分,每落后一个时间节点扣村0.5分,农技站对表册的填报做好指导,因农技站指导不到位造成的扣分扣农技站相同的分数。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拨打12345,每出现1次,扣村1分、农技站1分。
(5)各种农业保险费收取中,按照要求完成保费收缴及材料报送任务的村加1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6)水肥一体化工作,根据农业局要求各村在果园,蔬菜生产中推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每20亩加1分,最高加5分。
2、果园管理15分
(1)对各村的精品园管理情况纳入重点考核,实行不定期督导5分。做好现有园区保护工作,老园区采伐与更新必须同步进行确保更新后面积不减少,否则扣村2分,果茶站2分。由镇组织购置苗木栽植的连片园区每发现一户毁坏苗木扣村1分,扣果茶站1分。
(2)技术培训台账4分。各村以精品园技术指导为培训重点,做好人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留好培训影像,每培训1次得1分。根据要求园区村不低于2次培训,果茶站每少培训一次扣果茶站1分。
(3)新建园区6分。对连片新发展100亩以上的果园加5分,建立台账加1分,具体到树种、品种、面积、坐落位置等并及时上报。每有一项上报不及时的扣村0.5分。
3、畜牧生产15分
(1)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服务指导。配合兽医站按规定要求建立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的,计2分。每发现一起病死畜禽未无害化处理的扣1分。
(2)养殖污染治理10分。兽医站负责养殖污染源的调查上报以及养殖户检疫把关,每出现禁养区内开具检疫票的扣兽医站10分,同时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清理取缔和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任务,每发现一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改造不到位的扣2分;每出现一处禁养区内养殖未清理的扣村和社区各2分。严禁新建养殖大棚,每发现一处扣村5分,并由村承担拆除费用,已经停养的又出现复养的扣村和社区各5分,扣分管负责人5分,并追究相关村支部书记和村网格责任,按镇环保治理处罚规定处罚。
(3)年内因工作不力,被上级环保或水利部门抽查水资源养殖污染超标督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分管负责人2分,社区书记2分,村2分,网格员2分。
4、水利工作15分
(1)河长制工作6分。各村支部书记和水利员对本辖区内河道按要求的时间进行认真排查,填好排查记录,根据上级安排随时抽查,排查不到位、填写不认真每发现一次除扣水利员工资的5%外扣村1分,对河长办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落实到位,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村5分。
(2)上级投资建设的水利设施,每破坏一处扣该村1分。
(3)汛期要自查自改或按照镇防指下达的整改方案整改到位,否则每缺少一项扣村1分。
(4)水利工程管理基础分2分。有水利工程任务且被县检查验收合格的加2分
(5)供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开挖及建设,出现破坏管道造成停水的扣相关村2分。
(6)户户通自来水的村搞好水管员的监督管理,出现水费欠交而停水引起村民拨打12345的,除扣发水管员工资外扣村考核分1分。
5、林业工作15分
(1)项目造林2分。按照县级规划,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与林农关系,顺利完成造林的计2分。
(2)彩化造林4分。结合“美化田园”行动,各村要按照“四景”要求,高规格完成1处以观花、观叶、观果为目的且连片50亩(含)以上的造林彩化示范点计6分。
(3)荒山造林2分。连片面积50亩(含)以上的新造林,合格面积按每10亩0.4分计算。
(4)林下经济2分。依据规模、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情况。
(5)特色经济林建设3分。每新建1处以核桃、杜仲、榛子、文冠果、皂角、油用牡丹等为主,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计2分。
(6)杨树丰产林建设2分。连片面积20亩以上的得2分。
6、农业各站所考核
(1)农业重点工作根据农业办人员分工,表册等资料上报出现扣分按县扣分标准双倍扣包扶人员考核分,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工程拖延的扣考核分10分,扣分管负责人2分。
(2)农业办各站所统计的各项表册除各项农业补贴和保险需报送电子版外一律不得要求报送电子版,每发现一次扣考核分5分。农业补贴和保险电子版初稿由农技站提供,社区和村不得更改电子版姓名顺序并协助农技站整理,否则根据责任分工扣责任单位2分。
(3)农业办各站所在县里的考核名次前6名的,加分管负责人、站所负责人5分,年终考核名次低于去年名次的每下降一个名次扣分管负责人、站所负责人2分。
(4)年内出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反映,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相关人员5分。
(5)园区建设流动红旗,年内保证在项目建设和完工阶段争取2个流动红旗的分管负责人、农业办加20分,每少一个扣10分。
根据各村得分情况,授予考核前10名的村为“农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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