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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19-00001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19-03-1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3-12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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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制免疫工作,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全国、省、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两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兼顾奶牛A型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坚决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要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制免疫工作。突发疫情时,要及时做好紧急免疫。

2、严格程序。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集中免疫与月免疫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疫,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养殖密集区、重点场、户,重点病种要进行加强免疫。

3、落实责任。坚持“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4、提升质量。按照山东省农业厅《动物强制免疫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要求,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切实提升免疫质量。

(三)组织分工

1、镇政府负责制定全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各村委会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镇政府负责指导各村委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开展;镇兽医站负责全镇强制免疫用疫苗的组织供应和免疫效果监测抽查。

3、镇政府负责本管辖区域内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部署,并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具体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规范开展强制免疫和建立免疫档案的技术指导。

二、时间安排

全镇春防行动统一安排在2月25日-4月20日期间实施。各村要落实“五个一”,按照《沂水县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计划安排表》总体进度安排,结合本村委会畜禽数量、防疫人员等情况,制订符合本村委会实际的春防进度计划时间表,确保在4月20日前全面完成春防任务。

(一)准备阶段(2月25日- 3月2日)

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务必做好行动前的宣传、培训、计划、物资和争取政策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包括会议贯彻、队伍组建、经费落实、普查数据、时间安排、具体分片、责任人情况等),确保春防工作取得成效。

1、广泛动员,大力宣传。

各村委会要于3月2日前通过村广播将集中免疫的通知下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群众对春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基层防控人员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的顺利实现。

2、组建队伍,强化指导。

针对今年免疫病种多、免疫任务重、免疫时间紧的情况,在免疫行动实施前,各村委组建春季防疫应急小组,组织实施本村的春季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兽医站工作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保障本次春季防疫有质有量的完成。

3、周密计划,保障供应。

为确保春防顺利进行,镇政府落实防控经费,做好春季免疫行动所需物资的计划供应工作。一是要按照强制疫苗专供的渠道,做好各种强制免疫所用疫苗的计划与发放。按照农业部和省里相关规定,各村(居)委会应做好相应的计划申报工作,确保免疫需要。二是要采购和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器材如免疫档案、圈舍消毒药、注射器、针头、碘酒、药棉、消毒器等。三是要做好新型二维码耳标和免疫证明的申领、发放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3日-4月13日)

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行动按照省农业厅“五个一”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从3月3日开始至4月13日,全镇集中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实行全面强制免疫。各村(居)委会要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防高致病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3月3日-3月10日),后防小反刍兽疫(3月11日-3月18日),均按一齐免的原则,确保4月10日前全面完成集中强制免疫任务,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按规定佩戴新型二维码耳标,确保耳标佩戴率达到100%;按要求建立免疫档案,确保各类档案齐全。

(三)免疫效果监测、补免及迎检阶段(4月14日-4月20日)

全镇于4月中、下旬适时采样,开展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工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应及时组织补免,新补栏畜禽补免率要达100%。,同时,各村(居)委会要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规范档案建立,并做好春防的检查和总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阶段工作进行督查。迎接市和县的春防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秋防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和 “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控工作。要建立农业、经贸、卫生、林业、工商等部门防控合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实现联防联控。

(二)落实责任

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春季集中免疫、疫情报告与核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责任制,细化秋防工作的各项指标和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三)强化督查

镇政府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各村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督查情况以政府文件通报县指挥部,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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