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0-000029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0-11-16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杨庄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杨庄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8月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等6个省先后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呈蔓延扩张之势,给养猪业带来重大损失和严重威胁,全国防控形势异常复杂。我镇属生猪调出大镇,防控非洲猪瘟疫工作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发病风险极大。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但该病发病率、致死率根高,是世界范围内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目前尚无有效疫苗,一且发病,将大范围地扑杀生猪,禁止生猪及生猪产品外调,停止生猪屠宰,给养猪业造成毁灭性打击。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地方责任,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政府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宝军任组长,党委委员张发展任副组长,派出所、党政办、财政所、党建办、林业站、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杨庄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兽医站,由李升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
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派出所: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本镇人员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本镇正常秩序,一旦发生疫情,配合做好疫区封锁、运输监管、上路稽查及相关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党政办:负责疫病防控工作行政督查及责任追究考核,做好疫情处置人员、车辆、物资等后勤调配协调工作。
财政所:做好疫情防控的经费保障。
综治办: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稳定,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对辖区内重点管理人员的日常监控,排查全镇不稳定因素,严格打击散布谣言、危害社会稳定等非法份子,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宣传办:设立健康栏目,普及防治知识;要加强舆情监测,坚持舆论引导。
林业站:负责加强与市林业局对野猪的疫情监测联系,调查掌握周边野生动物、栖息活动情况及时通报指挥部,并协助紧急防制措施。
卫计办及卫生院: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准备。做好疫情分析,科学研判流行趋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强化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对不明原因病例,要加强人感染病毒感染的排查,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按程序及时报告。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疫情溯源,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一旦发生人畜感染疫情,启动应急预案,规范疫情报告和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
食品药品监督所:指导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和一月一休市”等常态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做到所以畜禽必须凭检疫证明方可入市交易,严防市场销售非法猪肉及冷冻制品和病死畜禽。
动物防疫检疫站: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将动物感染非洲猪瘟病毒暂时纳入一类动物疫情管理;开展辖区生猪排查检疫、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重点对近期引种及小猪采购养殖户进行监测;对生猪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及时报告和送检,特别对非洲猪瘟临床怀疑病例(大规模死亡)的,要高度敏感,一旦发现动物非洲猪瘟疫情,立即启动《临沂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果断处置,防止扩散;严格产地检疫,确保患病动物不出场;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完善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卫生部门联系和信息的沟通,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开展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防治知识宣传。
三、落实措施,加强防控
(一)暂停外引活动。从农业农村部通报的疫情及省上通报7月1日以来从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到四川的生猪和生猪产品调运情况来看,国内非洲猪瘟病毒扩散面难以确定,疫情形势难以判定,加之我镇周边地区从疫区省份引入的生猪和生猪产品较多,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
(二)强化屠宰监管。镇兽医站要严把入场查验关,严禁从省外调入生猪,对来自疫区省份或途经疫区省份的生猪,必须由当地政府和畜牧部门就地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屠宰企业要根据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确保肉品市场供应稳定。
(三)暂停泔水养猪。目前,我国使用泔水养猪已引发四例非洲猪瘟疫情,使用泔水养猪风险极大。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的监督管理,暂停使用泔水养猪。
(四)规范肉品经营。为防止疫区省份或陆路途经疫区省份的生猪产品进入我地销售,即日起,所有生猪产品必须凭有效检疫证明进入批准的农贸市场内摊位和超市内销售,禁止在农贸市场销售;生猪产品批发业主必须在县市监局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购销台账,健全检疫检验票证登记管理。
(五)加强疫情排查。镇兽医站要对全镇所有养殖场(户)开展位网式的疫情排查,坚持疫情排查日报制。加强对养猜场、交易市场和农村散养户的监测巡查,发现异常发病、不明原因死亡的猪只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六)强化应急保障。镇兽医站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消毒品、消毒设备、生物制品、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要科学宣传,普及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非洲猪瘟,科学消费猪肉产品。
(八)加强信息沟通。镇兽医站、农业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林业站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迅速行动,发现疑似情况要互通信息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四、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事关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级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密切配合。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动物疫病“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领导,科学宣传,教育养殖农户主动配合开展非洲猪瘟的监测排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场镇、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扑杀辖区内的染疫动物及易感动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农牧等部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防控知识普及,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派出所要密切注视社会动态,确保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强制措施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财政所要负责安排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和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兽医站要负责制定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方案,强化应急物资贮备,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开展动物检疫疫情普查、监测、预警预报、流行病学调查、非洲猪瘟临床可疑疫情的诊断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市监部门要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场镇镇餐馆、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的监督管理,要求餐馆、学校、食堂做好餐厨废弃物登记台账(见附件);强化对冻库猪肉产品的监督管理,严禁疫区省份或陆路途经疫区省份的生猪产品进入我镇;加强对肉品销售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杜绝在超市和农贸市场外销售生猪产品的经营行为;交管站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进站和道路运输动物及产品的消毒;优先运送非洲猎瘟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物资和有关样本防止疫病扩散。林业站负责收集发布野猪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
五、加强监督,严肃问责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在中央、省、市、县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打赢非洲猪瘟“攻坚战”。镇纪委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行动迟缓、防控不力、工作不在状态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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