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里堡镇
关于建立“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 ”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的通知
四政发〔2019〕41号
各村、镇直单位、工作片:
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临安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四十里堡镇“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19 年6月12日
四十里堡镇“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
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破解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最后一公里”难题,根据市、县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因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打非原则
(一)镇村主责原则。镇级是“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的实施主体。村居、社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镇相关职能部门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的责任主体。村居安全生产网格员是发现、上报本村居非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二)联动响应原则。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打非工作。对合法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有明确分工的,由牵头部门组织严格按照分工履行打非职责;没有明确分工的,按照“谁管合法,谁打非法”的原则牵头履行打非职责。
(三)督考到位原则。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督考机构的职能,采取多种方式,督导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相应考核机制,推动打非工作开展和落实到位。
三、工作程序
镇政府建立完善打击非法的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非法行为发现、上报、处置的全过程管控。
(一)完善网格
1、加强网格化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以村居划分网格。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完善网格员队伍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2、严格网格员职责。明确界定村居两委、基层网格员职责,发挥村居两委主体责任和基层网格员“排查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负责全面巡查排查、上报本网格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场所、窝点。向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送达最新的文件资料;面向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
(二)用好平台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打非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或融入既有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推动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基层网格员配备信息化终端,实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查看、随时处置。
(三)严格程序
1、村居上报。村居网格员要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并制止非法建设,非法采矿,非法经营液化气、汽油、柴油,非法生产小化工、小医药,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非法制作经营烟花爆竹等非法行为,并及时上报乡镇。
2、乡镇吹哨。乡镇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
营建设的场所、窝点的排查,对排查发现及村居上报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乡镇要立即行动,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上报给县区政府。
3、部门报到。接到村居单位关于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报告后,镇政府按照联动响应原则,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或者联动响应牵头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场所采取“两断三清” (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措施。并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四)完善机制
1、工作调度机制。镇安委会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调度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分析经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研判机制。镇安委会建立工作研判制度,及时分析研判本辖区内非法行为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对下级上报的非法行为,要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打击措施。
3、工作考核机制。镇政府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为年底各村、各单位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完善制度,切实解决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发现非法行为后“不想报”、“不敢报”、“抹不开面子”的问题。对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的,公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规定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
4、工作督查机制。镇安委会要定期组织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督导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本辖区打非力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本辖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明确阶段性的打非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和措施,切实增强打非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镇安委会把“打非”工作作为对各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村、单位落实“打非”责任。对“打非”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对因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村居、单位,从严实施“一票否决”。
(三)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单位要采取村务公开栏、广播喇叭、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人民群众及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行为。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