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政发〔2019〕24号
各工作片、村、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9年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2019年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2019年重点从机制建设、源头管控、品牌建设、专项整治、抽检监测、强化执法等方面,做好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如下:
一、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和监管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作片、村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和主体,成立食用林产品监管机构,组建专业队伍,积极组织培训,每人每年须参加完成规定的培训学习时长,每个行政村、居配备1名安全信息员。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各级、有关部门层层制定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和种植户共同参与的质量安全工作监管体系,同时落实国家、省市县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引导种植户提高食用林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要健全考评机制,把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单位的相关责任。
二、切实抓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日常监管工作
1.镇里制定出台《2019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2019年“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建立主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2.积极开展日常过程监管,抓好源头管控。各工作片、村要在各自范围内,以苹果、桃、油桃等为重点,做到监管对象底子清楚,进行风险等级分类,实现全过程监管。主要内容:一是抓好源头治理,加强林业投入品管理。在生产季节、病虫害防治等关键节点,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对国家禁用、限用农药等影响林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因素,进行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要广泛全面,不留死角。二是严格食用林产品产地环境控制、生产管理,各重点环节实现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监管能力。三是严格食用林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把关采摘和包装环节,禁止有质量安全问题的林产品进入市场和流通领域。
三、大力实施食用林产品品牌培育建设工程
根据“食安山东”品牌培育目标,大力培育食用林产品品牌,引导、鼓励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组织,积极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苹果、桃、油桃等林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抓好“山东省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齐鲁放心果品”等品牌建设工程,切实提升全镇食用林产品生产质量水平。
四、抓好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和风险防控工作
1.按照省市县林业部门、县食安办确定的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扎实开展食用林产品“守护舌尖安全”等专项整治。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科技下乡”“全镇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大力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印发明白纸,举办技术培训班,普及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技术知识,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配合省、市、县切实搞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并积极开展镇级抽检、检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加大食用林产品和投入品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监测范围,增加抽检监测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及时有效发现问题,使本地食用林产品中禁限用药物的检测达到合格,确保全镇食用林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用林产品后处理机制,确保得到及时依法处置,做到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五、严格执法,加强食用林产品案件查处
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在全过程监管中,严格检查、巡查、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产销监管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一旦发现食用林产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搞好协调对接,依法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判决,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技术查处。
六、加强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和政风行风建设
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安全信用档案。对全镇的食用林产品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建档立卡,重点对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监管内容进行梳理、汇总,整成档案,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的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黑名单”制度,并及时发布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做到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加强食用林产品监管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