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sslbz2401108/2024-00002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文字号: | 四政发〔2021〕27号 | 公文类型: | 方案 |
标 题: | 四十里堡镇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四十里堡镇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四十里堡镇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四政发〔2021〕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交通强国战略部署,推进我镇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服务品质和整体形象,加快构建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模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相关要求,创新公路养护管理新模式,将路长制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民服务等协同推进、融合发展,打造以“路长制+”为依托的新型社会治理新模式,着力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服务优质的公路管养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公路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坚持遵循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并重,统筹规划,精心设计,文明施工,科学管理,推进公路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路施策、系统治理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四)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协调推进原则,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五)坚持融合发展,将公路养护管理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协同推进、一体发展。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路长制+乡村振兴”,坚持交通先行,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致富路”;大力推动“路长制+全域旅游”,通过完善旅游景点公路基础设施、标志标牌,全力打造全域旅游“景观路”;大力推动“路长制+环保”,通过严管公路两侧水体、大气污染源,全力打造环保生“绿色公路”;大力推动 “路长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在国省道、县乡公路重点卡口安装视频监控,全力打造社会治安“平安路”;大力推动 “路长制+为民服务”,通过加快建设交通驿站、公路驿站,提高公路应急救援能力,全力打造为民服务“连心路”。
到2021 年底,全镇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中等及以上公路占比不低于80%,干线公路路面优良率达 95%以上,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形成联管、全管、共管、常管的公路发展格局,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治理公路破损、边沟阻塞和缺失现象。对路面出现的龟裂、坑槽、断板、严重破损、翻浆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及时开挖疏通边沟,确保排水畅通。
(二)治理占道经营和交通拥堵现象。属地清理马路集贸市场,整治占道经营、扰乱交通秩序现象,严禁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水洗车,进一步整治穿镇、穿村两侧经营店户的牌匾,做到规范有序。
(三)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清理拆除公路沿线影响行车安全或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如临时工棚、活动板房、围墙、非法广告、非公路标志等。
(四)严禁私设、私自加宽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未硬化的平交道口必须按规范硬化,严禁车辆带土、带泥上路。
(五)进一步规范一级公路路段中央护栏管理,严禁私自开设护栏开口,严禁破坏人行道立柱,对开口过多、过密路段的中央护栏进行封堵整治。
(六)严禁私自挖掘、占用、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严禁未经许可进行穿越、跨越等涉路工程建设施工。
(七)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乱堆乱放;及时清理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五大堆”。
(八)加强公路绿化管护,加快绿色通道建设。严禁向绿化带内乱扔垃圾,严禁在公路绿化带放养牲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行道树(绿化带)。实施彩化工程,在公路两侧,因地制宜栽植树木,美化路域环境。
(九)严厉打击各种涉路交通违法行为。整合执法力量,合理设置执法站点,加大联合治超、源头治超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严厉查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十)围绕乡村振兴,继续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特别是加快乡镇与中心村快速通道建设,高标准培护路肩边坡,大力实施彩化工程,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十一)围绕全域旅游,加快景区旅游道路建设,强化日常养护管理,规范设置旅游标志标牌。
(十二)围绕环境保护,加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河道、沟渠、汪塘等水体治理力度,严禁倾倒垃圾,严禁在公路一定距离范围内进行挖沙、采石、取土等影响公路和桥梁安全行为,督促两侧砂、石等各类料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十三)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利用公交车视频监控、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安装的视频监控等,及时发现解决社会治安有关方面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十四)围绕为民服务,加快交通驿站、公路驿站建设,研发使用交通APP 等信息化平台应用于“路长制+”管理体系,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五、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路长。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建立镇、村“路长制+”体系,镇级路长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村级路长由路段所在村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设立路长办公室。镇里设立路长办公室,设在镇道管站,承担全镇“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六、管理流程
“路长制+”管理流程:“巡查→报告→处置→督查→通报”。
1.巡查:镇级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2.报告:巡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通过交通APP、微信、电话、视频监控平台等形式向路长或路长办公室报告。
3.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
4.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各工作片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资金保障等工作。各级路长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镇路长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
(二)落实经费保障。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依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 10000 元,乡道 5000 元,村道 3000 元”标准落实,资金来源为省市下达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三)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工作,突出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宣传,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养护管理,增强全社会对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强社会监督。在公路路口显要位置设置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姓名、工作职责、路线名称、行政等级、包保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全镇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镇“路长制+”工作职责
附件1
四十里堡镇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彦华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 涛 人大主席
刘 超 党委副书记
高贵生 人大副主席
成员:吴洪刚 绩考办主任
薛俊东 道管站站长
陈金山 财政所所长
马金文 环保办主任
冯培轩 应急办主任
崔建峰 乡建办主任
刘 锋 行政执法中队长
段希兵 农技站站长
田相杰 农机站站长
杜以花 文化站站长
魏兴伍 旅游办主任
贾秋宇 水利站站长
林贵池 国土所所长
赵建亮 派出所所长
武 军 交管所所长
田宝强 市场监管所所长
及九个工作片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道管站,高贵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薛俊东、武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四十里堡镇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
一、路长职责
(一)镇级路长职责。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及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将辖区内乡村道路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范围。审定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辖区内国省道、县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相关方案及年度计划,落实上级路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跨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检查指导村级路长、养路员履行职责,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协调解决与“路长制+”相关联的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每周至少带队开展1 次道路巡查。
(二)村级路长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上级路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道路巡查和日常养护管理,解决村道保洁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宣传发动群众爱路护路。参与支持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具体工作。每半月至少组织召开1 次工作会议,每日带队组织村民进行日常巡查。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级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镇级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机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负责协调与“路长制+”相关联的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投诉举报,并督促和指导村级路长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交管所:负责县道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并协助镇、村做好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路域环境治理;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做好涉路工程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协调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货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洗车加水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偷盗、破坏公路设施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各级路长及“路长制+”办公室移交的涉路违法案件。
交警中队:负责责任路段(尤其镇驻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动态交通秩序和静态规范停车管理,负责交通信号灯的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货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占道经营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路边洗车加水、乱设广告牌匾、乱贴乱画、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可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放、取土、采石、采沙等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负责镇驻地停车位的规划及实施,协助交警进行规范停车管理;参与联合执法,对货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公路两侧建筑工地扬尘等现象进行治理。
财政所:负责按上级要求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做好“路长制+”以奖代补资金的筹措保障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及镇街市场管理秩序,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占道摆摊设点、无证经营等现象进行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参与有关联合执法。
乡建办:进行道路规划以及硬件设施投入,做好路灯的设置及管理,参与有关联合执法。
国土所: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进行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可视范围内的荒山、土坡、裸山等绿化工作,不断提升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林木覆盖率,保护公路两侧的绿化苗木,参与有关联合执法。根据公路绿化设计需要,提供业务协助。
应急办:负责应对公路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等。
环保办:负责公路路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汪塘、沟渠、河坝进行生态治理,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
农技站:负责指导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公路沿线农田环境整治。
农机站:对农业机械车辆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公路行为进行查处。
文化站、旅游办:负责做好公路沿线全域旅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在旅游景区、景点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在公路沿线合理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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