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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slbz2401108/2024-000019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成文日期: 2023-11-02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23〕30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四十里堡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 2023-11-0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四政发〔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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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里堡镇

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四政发〔2023〕3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现就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集中解决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重点对超长期、显失公平、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未经民主程序等4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清查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的价款。

1.全面排查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一建立村级合同台账。

2.对排查发现的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类进行认定,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其中,(1)合同约定期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调整期限,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2)对合同价格明显低于签订时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价格或依据法院裁决进行处理;(3)对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或内容要素不完善的,依法进行补充完善;(4)对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依法解除;(5)对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约定重新补签。

3.严肃查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中存在的垄断合同、人情合同、权力干涉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问题。重点解决无偿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支持村集体依法收回被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

1.全面核查村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及使用情况,建立完善台账。

2.对个人或外部单位无偿占用、非法侵占的资产资源依法依规收归村集体,并向责任人追缴占用期内应付价款;对超合同规定面积扩大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也可由村集体与承包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就承包面积、期限等进行调整,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对扶危济困、抵顶债务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无偿或低价使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原则,一事一议、合理协商,依法收回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使用时限、权利义务等。

4.坚决清理村干部违规承包和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三)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吞挪用集体资金,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1.组织镇村两级联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积极推行“银农直联”非现金结算、重大事项事前申报和月结承诺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3.统筹审计、农经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方面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专项审计。

4.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对辖区内2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不如实报告有关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整治村集体债务负担过重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举债发放福利、兴办公益事业行为,不经规定程序擅自经营性举债,以及债权长期挂账不收回问题。

1.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建立健全台账,逐笔登记、分类化解、动态管理。

2.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坚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原则,清缴拖欠村集体资金。对特殊困难农户,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后予以减免或缓交;对于欠款人(单位)已经消亡,无资产用于还债且无其他义务承担人的,依法核销;村集体与农户互为债权人的,积极引导协商,进行债权债务相互抵冲。

3.加强督促指导,对债权债务额度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一村一策”“一债一策”,逐村分析债务成因、研究化解对策,落实重点管控措施。

4.研究制定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监督管理、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禁止非生产经营性举债。

(五)整治村集体资金代管问题。重点清查纠正村集体资金未及时代管、独立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等行为。

1.加大村集体资金代管专项审计力度,对挪用、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逐一分析原因,建立工作台账,限期纳入代管,销号管理。

2.对独立核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的,年内全部完成独立账户开设,用于集体资金存储和日常结算,从源头上避免挪用、坐收坐支问题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村集体资金转存其他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违规多头开设账户存储,不得截留、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及利息。

(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问题。重点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信息录入、上传等问题。

1.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实现“三资”管理数据实时上传,推动农村集体“三资”实时动态掌握、在线监管。

2.进一步采用移动客户端、微信二维码等进行三务公开,方便群众即时查询、实时监督。

(七)整治农村产权交易发展水平较低问题。重点解决交易不规范、信息不连通、规则不统一等问题。

1.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部署要求,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

2.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大数据监管,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3.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细化交易流程,规范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普惠金融等服务。

(八)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镇村农经工作人员力量不够、能力不足和镇村干部监管意识薄弱等问题。

1.加大镇村农经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着力提升镇村干部监管意识和能力水平。

2.进一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村级记账。

3持续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将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估、“评星定旗”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因个人工作原因导致集体“三资”管理出问题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调整撤换,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程序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2023年10月开始,至2024年1月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0月31日前)。召开全镇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各工作片、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及时组建清查小组,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11月15日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单元,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结果和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结果,对集体经济合同、集体“三资”、村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清查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15日前)。坚持项目化推进,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分类开展整治。对具备整治条件、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不等不靠,按时整治到位;对整治难度较大、整治时限较长的,科学安排,分阶段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抓好相关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规范后的各类经济合同,要及时报镇经管站备案,全面登记,统一编号,按类别装订成册,由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各村要将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镇工作专班汇总形成镇级总结报告报县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整治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镇里成立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推进、资料上报、总结调度等工作。各工作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工作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加强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作战。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的村,实行领导帮包制,统筹力量成立工作组蹲点驻村、重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工作片、村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化解农村信访矛盾、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助力乡村振兴。

(三)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健全精准指导、信息沟通、统计分析、应急处置、情况通报、督办问效等工作制度,构建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一事一台账,每项整治任务都要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各工作片、村每周要向镇工作专班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镇工作专班不定期通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视程度低、工作进展慢、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约谈、督办。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注重发挥负面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坚持开门搞整治,整治情况面向党员群众公开,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制定应对处置工作方案,及时了解党员群众反映,对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妥善处置,避免不当炒作,防范次生风险,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四十里堡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1:


四十里堡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李彦华  党委书记

周福来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秦德秀  党委副书记

王元征  组织委员

崔登俊  人大副主席

李振秀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成 员:陈金山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耿玉忠  社会稳定办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张树银  许家湖法庭庭长

朱文杰  司法所所长

袁玉晖  苍子坡工作片书记

谭林  焦家庄工作片书记

王杨  临站工作片书记

田伟娜  新程工作片书记

翟金勋  四十里工作片书记

张廷习  三十里工作片书记

刘克峰  吴家安子工作片书记

王树杏  老官庄工作片区书记

肖涵  马庄工作片书记

蔡日福  党建办主任

周彩霞  信访办主任

田宝珍  经管站站长

孙战海  民政所所长

鞠梦璇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

王志明  审计办主任

谭庆婷  清廉村居办公室主任

肖兴华  经管站副站长、增收办主任

杜以丽  经管站副站长

王 宁 徐新春 孙会强 郭明娟

孙淑婧 夏德艳 周金明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崔登俊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田宝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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