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sslbz2401108/2024-00001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发文字号: | 四政发〔2024〕13号 | 公文类型: | 方案 |
标 题: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关于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关于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关于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四政发〔2024〕13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要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效,确定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群众感受最直接、最关心的农村集体“三资”,聚焦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效、聚焦遏制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增量、聚焦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效。将此次专项整治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紧密结合,查看主题教育期间发现的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文件是否落实到位,乡镇设立的代管村集体资金大账户是否注销到位,村集体资金账户双向监督机制、村级债务预警机制是否建立,对专项整治发现的不规范合同是否存在虚假整改、已经整改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村集体各类管理台账是否健全并动态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是否全覆盖,村级资产资源是否准确完整录入“沂农云”三资监管信息平台。
(二)全面整治新增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紧盯村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运营管理、村级债务、集体资金监管、民主监督等方面,深入排查整治新发现的“三资”侵占挪用问题。
1.财务收支方面。重点排查整治主题教育结束后新发生的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骗取、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以错用会计科目、收支长期不入账、坐收坐支等记账不规范的问题。
2.资产资源管理运营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资产资源未纳入台账管理和信息化监管;资产资源运营处置不合法、不公开、不透明,党员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无偿或低价占有、使用集体资产资源;未按规定将政府拨款等形成的资产确权给村集体,未竣工验收即移交、移交时资产价值虚高等资产移交不规范;新发生的口头合同、超长期合同、显失公平合同,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村级债务方面。重点排查整治主题教育结束后债务偿还方案是否切实履行,村集体是否存在盲目举债、不按规定程序举债的问题,村集体是否存在违规集资问题,是否存在集体福利发放不合规、不细致、不到位的问题。
4.民主监督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财务收支、集体资源运营处置、上级补助(补偿)资金使用、投资、举债、工程建设等方面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等问题。
5.其他方面。排查整治当地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其他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
通过整治,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行为,依法收回违规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进一步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实行信息化监管,动态保持家底清晰;依法收回违规占用的资产资源,经民主程序后另行发包或重新签订合同,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建立村级债务预警机制,按协议归还村级债务;推动标的额以上的资产资源进入市场交易,落实财务及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要求,多渠道公开,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全力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开展“以下看上”制度建设意见征集,乡镇向县级、县级向市级提出制度建设意见建议,根据征集意见情况,有针对性的完善或制定政策措施,重点解决“三资”管理制度脱离实际、可操作性差的问题。
三、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24年5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基本结束。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进度服从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整治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配档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组建工作机制,调配人员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建立联系帮包和督导调研机制。坚持开门整治,向社会公开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四十里堡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2401108。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4年8月底前)。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专项整治遗留问题整改不到位和新发生问题,建立两个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围绕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效、农村财务管理、建立资产资源台账等工作重点,开展观摩交流,强化工作调度,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充分运用业务培训、督促调研、效果评价、通报约谈等有效形式,加强督促指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0月底前)。要结合实际,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机制,要对清理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报县工作机制。县工作机制将逐一实地检查评估验收,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组织保障
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集中整治涉及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村要落实好具体工作,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行销号管理。对发现的贪腐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长牵头、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领导负责,成立镇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管理区书记、镇纪委监委、党建办、信访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经管站、审计办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抽调专门力量,及时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村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具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由经管站负责牵头推进,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导调度;镇纪委监委、镇组织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推进;信访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审计办等部门立足各自职责,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工作调研,不定期深入乡村、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排查问题,指导纠偏,督促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建立专项整治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各村每月10日、25日向镇工作机制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台账(附后)。对态度不认真、整治不力、走过场的,将予以通报。
(三)注意方式方法。要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以“沂农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平台为依托,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期间健全完善的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合同、收入等管理台账为基础,重点核查资产资源运营处置、新增债权债务、大额收支等风险点。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讨论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主动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办了解情况,梳理信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倒逼问题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挥负面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坚持多做少说,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避免不当炒作,防止次生风险发生。
附件:1.四十里堡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2.四十里堡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表
3.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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