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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slbz2401108/2021-00010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成文日期: 2021-09-03
发文字号: 27 公文类型:
标      题: 四十里堡镇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9-03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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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交通强国战略部署,推进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服务品质整体形象,加快构建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模式,结合我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上级相关要求,创新公路养护管理新模式,将路长制与乡村振兴、 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民服务等协同推进、融合发展,打造“路长制+”为依托的新型社会治理新模式,着力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服务优质的公路管养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 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公路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坚持遵循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并重,统筹规划,精心设计,文明施工,科学管理推进公路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路施策、系统治理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四)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协调推进原则,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五)坚持融合发展,将公路养护管理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协同推进、一体发展。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路长制+乡村振兴”,坚持交通先行,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致富路”;大力推动“路长制+全域旅游”,通过完善旅游景点公路基础设施、标志标牌,全力打造全域旅游“景观路”;大力推动“路长制+环保”,通过严管公路两侧水体、大气污染源,全力打造环保生“绿色公”;大力推动 “路长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在国省道、县乡公路重点卡口安装视频监控,全力打造社会治安“平安路”;大力推动 “路长制+为民服务”通过加快建设交通驿站、公路驿站,提高公路应急救援能力,全力打造为民服务“连心路”。

2021 年底,全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中等及以上公路占比不低于80%,干线公路路面优良率达 95%以上,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形成联管、全管、共管、常管的路发展格局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治理公路破损、边沟阻塞和缺失现象。对路面出现的龟裂、坑槽、断板、严重破损、翻浆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及时开挖疏通边沟,确保排水畅通。

(二)治理占道经营和交通拥堵现象。属地清理马路集贸市场,整治占道经营、扰乱交通秩序现象,严禁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水洗车,进一步整治穿镇、穿村两侧经营店户的牌匾,做到规范有序。

(三)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清理拆除公路沿线影响行车安全或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如临时工棚、活动板房、围墙、非法广告、非公路标志等。

(四)严禁私设、私自加宽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未硬化的平交道口必须按规范硬化,严禁车辆带土、带泥上路。

(五)进一步规范一级公路路段中央护栏管理,严禁私自开设护栏开口,严禁破坏人行道立柱,对开口过多、过密路段的中央护栏进行封堵整治。

(六)严禁私自挖掘、占用、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严禁未经许可进行穿越、跨越等涉路工程建设施工。

(七)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乱堆乱放;及时清理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五大堆”。

(八)加强公路绿化管护,加快绿色通道建设。严禁向绿化带内乱扔垃圾,严禁在公路绿化带放养牲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行道树(绿化带)。实施彩化工程,在公路两侧,因地制宜栽植树木,美化路域环境。

(九)严厉打击各种涉路交通违法行为。整合执法力量, 合理设置执法站点,加大联合治超、源头治超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严厉查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十)围绕乡村振兴,继续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特别是加快乡镇与中心村快速通道建设,高标准培护路肩边坡,大力实施彩化工程,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十一)围绕全域旅游,加快景区旅游道路建设,强化日常养护管理,规范设置旅游标志标牌。

(十二)围绕环境保护,加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河道、 沟渠、汪塘等水体治理力度,严禁倾倒垃圾,严禁公路一定距离范围内进行挖沙、采石、取土等影响公路和桥梁安全行为,督促两侧砂、石等各类料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十三)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利用公交车视频监控、 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安装的视频监控等,及时发现解决社会治安有关方面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十四)围绕为民服务,加快交通驿站、公路驿站建设, 研发使用交通 APP 等信息化平台应用于“路长制+”管理体系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五、组织体系

)分级设立路长。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 建立镇、村“路长制+”体系,镇级路长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村级路长由路段所在村主要负责人担任。

)设立路长办公室。设立路长办公室设在镇道管站,承担全“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六、管理流程

“路长制+”管理流程:“巡查报告处置督查通报”。

1.巡查:镇级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2.报告:巡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通过交APP、微信电话、视频监控平台等形式向路长或路长办公室报告。

3.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级路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

4.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各工作片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资金保障、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级路长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镇路长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

(二)落实经费保障。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依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 10000 元,乡道 5000 元,村道 3000 元”标准落实,资金来源为省市下达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三)严格检查考核。“路长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建立完善相关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各工作片、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并给予以奖代补支持。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工作,突出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宣传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养护管理,增强全社会对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在公路路口显要位置设置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姓名、工作职责、路线名称、行政等级、包保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全镇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镇“路长制+”工作职责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四十里堡镇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李彦华   委书记

副组长:    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高贵生   人大副主席

吴洪刚   绩考办主任

薛俊东   道管站站长

陈金山   财政所所长

马金文   环保办主任

冯培轩   应急办主任

崔建峰   乡建办主任

    行政执法中队长

段希兵   农技站站长

田相杰   农机站站长

杜以花   文化站站长

魏兴伍   旅游办主任

贾秋宇   水利站站长

林贵池   国土所所长

赵建亮   派出所所长

    交管所所长

田宝强   市场监管所所长

及九个工作片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道管站高贵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薛俊东武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四十里堡镇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


一、路长职责

(一)镇级路长职责。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及国省道干线公路、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将辖区内乡村道路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范围。审定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辖区内国省道、县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相关方案及年度计划,落实上级路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跨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检查指导村级路长、养路员履行职责,并做好相关考核工作。协调解决与“路长制+”相关联的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每周至少带队开展 1 次道路巡查。

(二)村级路长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上级路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道路巡查和日常养护管理,解决村道保洁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宣传发动群众爱路护路。参与支持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具体工作。每半月至少组织召开 1 次工作会议,每日带队组织村民进行日常巡查。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级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协助镇级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检查考核等机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公路路域环境 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负责协调与“路长制+”相关联的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投诉举报,并督促和指导村级路长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交管所负责县道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并协助镇、村做好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路域环境理;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做好涉路工程 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协调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货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洗车加水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偷盗、破坏公路设施违法行为, 及时调查处理各级路长及“路长制+”办公室移交的涉路违法案件。

交警中队负责责任路段(尤其镇驻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动态交通秩序和静态规范停车管理,负责交通信号灯的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货车抛洒滴漏 污染路面、占道经营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路边洗 车加水、乱设广告牌匾、乱贴乱画、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可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放、取土、采石、采沙等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负责镇驻地停车位的规划及实施,协助交警进行规范停车管理;参与联合执法,对货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公路两侧建筑工地扬尘等现象进行治理。

财政负责按上级要求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做好“路长制+”以奖代补资金的筹措保障工作。

市场监管负责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及镇街市场管理秩序,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占道摆摊设点、无证经营等现象进行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参与有关联合执法。

乡建进行道路规划以及硬件设施投入做好路灯的设置及管理,参与有关联合执法。

国土所: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进行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可视范围内的荒山、土坡、裸山等绿化工作,不断提升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林木覆盖率,保护公路两侧的绿化苗木,参与有关联合执法。根据公路绿化设计需要,提供业务协助。

应急:负责应对公路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等。

环保办:负责公路路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汪塘、沟渠、河坝进行生态治理,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

农技站负责指导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公路沿线农田环境整治

农机站:对农业机械车辆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公路行为进行查处。

文化站、旅游负责做好公路沿线全域旅游工作的 指导、监督、检查,在旅游景区、景点统一设计、规范设 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在公路沿线合理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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