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27-2017-00005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 成文日期: | 2017-07-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四十里堡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07-27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四十里堡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7号)和《沂水县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沂政办发〔2017〕41号)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原则,强化法治,健全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深化建立,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搬迁、转产、关闭,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综合治理工作自2017年3月开始,2019年9月结束,分
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2017年 3月)。各工作片、村;各镇直部门按照
总体要求,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整治阶段(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底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深化提升)。
整治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督查,及时解决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
完成。
3、总结阶段(2019年9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措施。由经贸办、派出所、安监办、交管所、综治办、环保办、物流办、教委等部门组成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认真排查,落实整改。各工作片、村及有关单位在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单位,应提请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进度情况,按时上报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3.密切配合,确保实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村、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加强配合,及时反馈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适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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