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01-2017-00002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 成文日期: | 2017-11-0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四十里堡镇统战工作规章制度 | ||
发布日期: | 2017-11-0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四十里堡镇统战工作规章制度
统战工作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工作负责人及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联系走访统战成员制度
1、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3名统战成员。
2、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搞好服务。
3、坚持定期走访和不定期走访相结合的办法,在重大传统节日进行重点走访,日常搞好经常走访。
通报情况及座谈制度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统战成员情况通报会,通报党委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统战成员座谈会,广泛征求他们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党外人士教育培训制度
1、积极组织党外人士参加上级统战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和教育活动。
2、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在党外人士中开展一次教育活动。
3、采取听取报告、举办讲座、经验介绍、外出参观等形式,丰富党外人士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
党外知识分子“三下乡”服务制度
积极组织农业、林果、卫生等站所的党外知识分子,开展送卫生、送文化、送科技“三下乡”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方便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健康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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