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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20-2018-00008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成文日期: 2018-06-2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农村卫生厕所使用与维护常识
发布日期: 2018-06-20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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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使用小型生物一体化式设备进行处理的户厕,其使用维护常识为:

1、厕屋地面整洁无积水,便器无粪迹、尿垢。

2、定期检查曝气泵是否正常运行,微生物菌是否正常存活。

3、用电设施规范统一,定期维护检查。

二、对使用三格式(成品、砌垒)化粪池进行处理的户厕,其使用维护常识为:

1、厕屋地面整洁无积水,便器无粪迹、尿垢。

2、洗衣水、洗澡水、洗菜水等生活污水不能接入化粪池。

3、定期检查化粪池、便器、过粪管是否破损、阻塞,化粪池盖板是否盖严。

4、在第三池(格)清掏粪液,清掏时不得在化粪池边点灯、吸烟。

三、对使用双瓮式化粪池进行处理的户厕,其使用维护常识为:

1、厕屋地面整洁无积水,便器无粪迹、尿垢。

2、洗衣水、洗澡水、洗菜水等生活污水不能接入化粪池。

3、定期检查化粪池、便器、过粪管是否破损、阻塞,化粪池盖板是否盖严。

4、在后瓮清掏粪液,清掏时不得在化粪池边点灯、吸烟。

四、对使用粪尿分集式进行处理的户厕,其使用维护常识为:

1、厕屋地面整洁无积水,便器无粪迹、尿垢。

2、便后及时用灰土覆盖,尿液与粪便分离。

3、粪便经过二次堆肥处理,尿液经过集中曝气后方可用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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