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20-2018-00008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 成文日期: | 2018-06-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农村卫生厕所使用与维护常识 |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农村卫生厕所使用与维护常识
一、对使用小型生物一体化式设备进行处理的户厕,其使用维护常识为:
1、厕屋地面整洁无积水,便器无粪迹、尿垢。
2、定期检查曝气泵是否正常运行,微生物菌是否正常存活。
3、用电设施规范统一,定期维护检查。
二、对使用三格式(成品、砌垒)化粪池进行处理的户厕,其使用维护常识为:
1、厕屋地面整洁无积水,便器无粪迹、尿垢。
2、洗衣水、洗澡水、洗菜水等生活污水不能接入化粪池。
3、定期检查化粪池、便器、过粪管是否破损、阻塞,化粪池盖板是否盖严。
4、在第三池(格)清掏粪液,清掏时不得在化粪池边点灯、吸烟。
三、对使用双瓮式化粪池进行处理的户厕,其使用维护常识为:
1、厕屋地面整洁无积水,便器无粪迹、尿垢。
2、洗衣水、洗澡水、洗菜水等生活污水不能接入化粪池。
3、定期检查化粪池、便器、过粪管是否破损、阻塞,化粪池盖板是否盖严。
4、在后瓮清掏粪液,清掏时不得在化粪池边点灯、吸烟。
四、对使用粪尿分集式进行处理的户厕,其使用维护常识为:
1、厕屋地面整洁无积水,便器无粪迹、尿垢。
2、便后及时用灰土覆盖,尿液与粪便分离。
3、粪便经过二次堆肥处理,尿液经过集中曝气后方可用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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