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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20-2018-00009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成文日期: 2018-06-2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2018年全镇“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6-20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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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18年全县“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顺,大力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种植全过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安全、生态、优质、高效”的发展要求,突出食用林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针对生产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控制,强化依法监管。重点整治使用剧毒、高毒和禁限用农药,低毒农药非法添加高毒成分,以及滥用和不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管控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确保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品种:苹果、桃、柿子。

(二)重点整治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剧毒、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以及滥用菊酯类、多菌灵、毒死蜱等低毒农药和未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用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环节:一是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林业良好生产规范,深入开展化肥生产过程中集中用药期。

(四)重点区域:规模化种植生产基地、“三品一标”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

(五)重点对象: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一是在果园集中用药期(5—7月份),组织乡镇林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今年整治重点要求和监测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加大规模化种植生产基地、“三品一标”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检查指导力度,对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滥用和不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二是在果品上市前期(8—10月份),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开展农药安全间隔期安全用药检查。针对我镇果品集中成熟上市前的最后一次用药高峰期,最易发生因用药不当造成产品农残的现象,对重点产区巡回检查指导,规范生产者严格按照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安全用药,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加强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配合省林业厅、市县林业局做好今年的省级食用林产品例行抽检监测工作,全面、严格地做好抽检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被抽检时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抽检监测计划,围绕有关监测树种,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的抽检监测,加大对安全隐患多的重点树种、品种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依法公布检测结果,建立食用林产品生产单位信用档案,实施黑名单制度,科学引导公众消费,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积极配合(联合)公安、农业、工商、质检、综合执法等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农药经营网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打击经营剧毒、高毒和禁限用农药,低毒农药非法添加高毒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并做好查处配合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的监管,严把生产投入品的使用关,严禁使用各种违规投入品,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四)开展安全检测制度检查。根据《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别规定》要求,镇林业站对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和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检查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监督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生产记录档案,规范食用林产品生产全过程,建立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构建食用林产品安全长效机制。

(五)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推广力度,开展以病虫害防治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绿色无公害技术培训,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规范生产行为。严禁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按照用药倍数、用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合理使用农药,不断改进施药技术,强化物理、生物等绿色综合防控,提高防治效果。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园创建活动,加大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等开展食用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行动作为今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抓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我镇林业站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两责”落实,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抽检检验制度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合作社责任约谈、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等制度,督促生产主体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整治行动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工作片、林业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年终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培训宣传。利用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等各种形式,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生产技能。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典型宣传,集中宣传一批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守法合规、诚实经营、事迹突出的正面典型,同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注重加强互动交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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