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sslbz2401108/2018-000062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 成文日期: | 2018-12-1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8-12-11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建立职责分明、操作规范、管理到位、执法有力、处置及时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宜居、宜业的城镇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决定在全镇实施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完善“职能部门+网格管理+门前三包+督导队伍”四位一体的城镇管理联动机制。按照城镇网络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全面实行精细化、标准化、人本化管理,并动员各部门和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城镇管理和维护,实现兖石两侧环境卫生清洁、城镇容貌整洁优美的管理目标,努力建设品质城镇,实现共享品质生活。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的范围是高速路出口以东至四十里东唐官庄桥,三十里液化气站至莒沂两县交界。
(二)网格划分。根据镇直部门和双管部门人员及办公区域所在地,共划分67个网格。
(三)网格管理内容。按照网格管理原则,负责网格内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管护以及城镇容貌的规范管理;负责与网格内各单位、商户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对各单位、商户履行“门前五包”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网格内各种城镇管理违规行为的及时发现和举报。每周三下午2:00-5:30为“义务劳动日”,各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一次集体义务劳动,对所包扶的路段进行彻底清扫,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设施情况进行规范。
(四)网格责任人职责。各单位负责人为网格第一责任人。网格第一责任人对网格内所有城镇管理事件负总责,对发现处置不了的情况及时协调执法中队、乡建、环卫管理、有关村人员进行处理解决,联系执法机关对网格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城镇网格化管理从义务劳动、管理成效两个方面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义务劳动(40分)。每周三下午2:00-5:30为“义务劳动日”,各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一次集体义务劳动,对所包扶的路段进行彻底清扫,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进行清理,保障道路洁净,无店外经营。对沿街墙面乱贴挂进行清理,对公共设施如栅栏、路灯、绿化、路沿石、垃圾箱、下水井盖、车站牌、公益广告牌情况进行维护打扫和检查。绩考办和执法中队要进行现场检查。
各单位要将参加义务劳动人员的现场照片实时发送到党委微信群,每少发一次扣2分。在照片发送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二)管理成效(60分)。严格按照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美化亮化等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标准要求进行考核,确保达到城镇管理提升的目的。
1、定期开展集中治理活动,对包扶路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列出问题,制定整改 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门前“五包”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损坏树木、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绿地及苗木整洁,基本无杂物(20分)。
2、督促临街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发现乱写、乱画、乱贴等现象及时清理。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擅自迁移或破坏井盖、垃圾箱、照明等公共设施、擅自挖掘、毁坏绿化带等行为,维护市政、环卫等设施完好无损(20分)。
3、及时制止和举报店外经营或跨门店经营、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拴乱挂及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散发广告等违章行为(20分)。
如有紧急任务或重大活动,对组织不及时,或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倍扣分。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周检查、月评比的方式进行。绩考办每月对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重视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单位,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年底评选出全年成绩较好的单位,授予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部门负责人优先推选县以上荣誉及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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