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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slbz2401108/2018-000069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成文日期: 2018-12-2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8-12-27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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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虎泉

副组长:刘 涛

成 员:李京全 张玉振 程桂刚 阮文华 武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李京全同志兼任。

三、工作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一)烟花爆竹零售点

1.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2.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

3.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5.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二)烟花爆竹运输

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运输烟花爆竹。

四、职责分工

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计划、指导、督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

安监办负责对烟花爆竹零售环节的执法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及先行证据保存、依法没收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等执法手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的运输安全、配合安监办依法没收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对没收的烟花爆竹制品进行集中销毁和妥善处置,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消防安全检查。

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打击零售商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交管所负责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到12月10日)

以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为重点,充分利用宣传广播电视、横幅、公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由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全镇辖区内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于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并没收违法物品等行政处罚措施,发现一家,整改一家,提高一家,营造烟花爆竹行业合法有序的经营环境。

(三)巩固提高阶段(1月1日至2月28)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统计此次专项行动查处的违法零售点,针对在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找准原因,制定对策,形成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使零售商户自觉规范合法经营成为一种常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督执法。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没收违法物品及违法所得,及时制止非法违法行为。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环节安全和产品质量、商标标识、产品流向登记等方面的检查、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着力构建烟花爆竹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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