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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8-22-2017-00007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发布日期: 2018-02-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18-02-05
标       题: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18年,县环保局按照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一)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信息

“三分、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机制,落实污染源监管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两随机制度,每季度将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情况、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监察大队)

(二)环境质量信息

1.空气质量。完善空气质量检测工作,每天发布实时空气质量状况数据;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度,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做好防护措施,发布已采取应对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监测站、大气办)

2.水环境质量。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或每季度公开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监测站)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水科)

3.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每季度发布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固废科)

4. 全县生态文明信息。每年向社会发布沂水生态建设情况、全县全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包括:空气、水、噪声)。(生态科、监测站)

(三)环境监管信息

1.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信息。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文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管理科)

2.污染源监测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发布全县重点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全县重点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监测站)

3.环境监管执法。及时公开专项督查情况、专项执法督查信息、重点案件督办和挂牌督办案件、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案件信息。(办公室、监察大队、法宣科)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面公开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监察大队)

4.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山东省省控及以上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情况。(监控中心)

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公示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事件处置进展信息、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应急中心)

每月定期发布“12369”受理的群众举报案件涉及企业、存在问题和查处情况。(监察大队)

6.贯彻落实山东大气标准。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贯彻落实山东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大气办)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

(一)完善公文、会议办理程序

落实“五公开”要求,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

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各单位依法确定公开事项,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法宣科)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及时将国家、省、市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方案进行公开。每月按时发布市新闻发布会有关内容。(法宣科)

()加强新媒体舆论回应

发挥好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的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回应舆论关切。(法宣科)

五、协调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全县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导,确保企业环境信息及时、准确公开。(监察大队)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答复申请人,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主动公开。(法宣科)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完善考核机制

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督查室)

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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