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路中心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glj2251852/2021-000012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
标 题: | 沂水县公路中心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沂水县公路中心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要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
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务信息公开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坚持注重实效、方便基层、服务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把我中心建设成为公开、公正、透明、便民的政务服务部门。通过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实现公路中心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从政行为明显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对公路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1、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注重针对性,坚持真实性,讲究时效性,强调操作性。
2、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要抓好三个结合,与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政府信息化相结合。
3、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要建立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做到在文件产生的过程中同步注明其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凡运用公路服务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依照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分层面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或有关方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规范、具体、统一,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 中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2. 领导责任分工;
3. 安全应急预案与安全生产信息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
4. 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及总结,政务公开指南;
5. 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
6. 部门会议;
7.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条件与方式;
8.其他需要依法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
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由有关科室、公路站提供,填写《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报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
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层次,创造载体,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在中心办公楼外设置固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布我中心对外公开内容,在中心会议室设立对内公开栏,随时公开职工关心各项内容。
(二)电子显示屏。
(三)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新政策、新法规以及业务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
(四)根据实际,通过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公开的信息其内容发生变化的,信息发布科室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五、具体操作办法
(一)各科室、公路站按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要求,指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定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表,包括公开事项、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科室、责任人等,报中心办公室,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公开栏中公开。
(二)各科室、公路站需要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的事项,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包括公开事项、内容、方式、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等,报中心办公室,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