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索 引 号: | yishuixjjdd2203700/2023-000000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警大队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交警大队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沂水县交警大队政务公开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根据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交警大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县交警大队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
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发布平台、依申请公开流程、政策解读回应等内容学习。列出计划,做出安排,推动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培训方式
一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突破点。
二是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安排涉及政务公开部门、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学习。
四、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警大队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形成层级负责、科学统筹、监督落实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标准水平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