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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沂水县交警大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jjdd2203700/2024-000000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警大队 发布日期: 2024-05-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调整沂水县交警大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交警大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鞠 峰 大队长

副组长:丁 峰 教导员

    孔祥国 副大队长

    郭庆山 副大队长

    武 刚 副大队长

    王俊忠 副大队长

    程祥波 副大队长

成 员:刘 伟 综合科科长

    庞 涛 政工科科长

    陈允峰 装备财务科科长

    刘婷婷 执法监督中队中队长

    韩 旭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队中队长

    刘鹏军 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

    庞守利 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刘庆丽 车辆管理分所所长

    刘 伟 城区一中队中队长

    闫圣祥 城区二中队中队长

    谢 飞 西城新区中队中队长

    于海涛 开发区中队中队长

    邵敬忠 马站中队中队长

    田相鑫 夏蔚中队中队长

    王明志 诸葛中队中队长

    刘胜华 许家湖中队中队长

    刘乃法 特勤中队中队长

    郑海鹏 高速中队中队长

    张玉玲 指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综合科,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议题提报、联络对接等。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调整的,原组成人员自然免除,由新任职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沂水县交警大队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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