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8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结公示

索  引  号: yishuixjjkfqglwyj2232617/2021-000017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1-08-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8-20
标       题: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8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结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8月20日开发区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539-2232278(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沂水县南一环路7号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

邮 编:276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审批文号

1

氯代吡啶车间改扩建项目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1]21015号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