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

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2-0000188 主  题  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发布日期: 2022-10-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

一、监测情况

2022年8月,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沂水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跋山水库采样监测。采样全过程采取质量控制,实验监测数据采用平行样、质控样控制。

(一)监测点位

跋山水库为湖库型水源,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表2的补充项目和表3的特定项目,共10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表1、表2、表3中除粪大肠菌群、总氮外)。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2年8月跋山水库水质监测的109个项目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