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招商政策介绍
索 引 号: | yishuixzsj2251057/2023-000002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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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招商政策介绍 |
招商政策介绍
1.重大项目引进政策。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国企、行业龙头等大型企业投资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以及对全县财源建设和经济发展有较强拉动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政策。
2.中介人奖励。对为我县引荐重点项目的社会企业、组织、自然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除外),引进县外境内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上或境外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美元(含合资)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照认定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中介人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收费减免办法。外来投资新建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涉及的收费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按最低标准只收取上缴国家、省、市部分;勘探、设计、规划、测绘、防雷设施验收等所有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4. 手续帮代办政策。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一次不用跑,全程帮代办”项目手续代办服务。即项目一经受理,在项目单位提供有关法定文件资料的前提下,由引资单位指定专人为其代办注册、立项、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设。入驻企业外来高级技术、管理人员的户籍、暂住证明等手续由县里协助办理,其子女入托入学享受本地居民待遇,并优先安排。
5.配套建设和其他扶持政策。目前园区基础建设达到“九通一平”,帮助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奖励基金企业上市融资扶持;科技创新资金扶持;品牌创建资金扶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人才引进政策扶持;节能降耗奖励政策。
6.产业招引政策。成立了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战略性新兴、医药、化工、文旅、建材、营商环境九大产业专班,具体产业政策,可以与各专班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