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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东皋公园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3-000003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1-1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禁止在东皋公园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公告

各位游客、市民朋友们:

为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确保东皋公园游客和公共设施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进入东皋公园,严禁在东皋公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请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东皋公园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公共秩序。春节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巡查力度,对不听劝阻,造成火灾事故,甚至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关法律责任。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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