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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的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03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2-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的公告

关于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消除违法停车行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沂水县城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确定以下15条道路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自2022年3月5日起正式执行。现将严管路段公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路段

严格管理路段 起点 止点
长安路 泰山路 黄山路
中心街 健康路 黄山路
县府前街 正阳路 小仓路
莲旺街 正阳路 黄山路
沂河路 沂蒙山路 健康路
顺天河路 华山路 黄山路
清源河路 正阳路 泰山路
淮河路 泰山路 龙山路
小沂河南路 沂博路 长安路
健康路 珠江路 沂河路
正阳路 长安路 淮河路
文昌路 珠江路 中心街
沂蒙山路 珠江路 淮河路
香山路 长安路 沂河东路
黄山路 珠江路 淮河路

二、严管措施

按照上级“严查严管严控”工作要求,采取定岗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现场执法、利用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设备和群众举报等方式,对以下六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取证、教育和处罚,全力营造“严管街(路)”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2)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以及交警指挥通行行为;

(3)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4)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载人;

(5)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行为;

(6)机动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醉毒驾,中重型货车不靠右通行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沂水交通警察大队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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