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中高考期间禁噪的通告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1-000007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01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中高考期间禁噪的通告 |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高考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10日(4天)、中考时间为6月15日至17日(3天);考场地点为沂水一中、沂水二中、沂水三中、沂水四中及沂水机电学校(中考考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现就中高考期间“禁噪”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强化噪声污染监管严查校园、居民小区、广场游园周边各类噪声污染行为。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或采取其他产生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禁在校园周边或小区周边开展产生噪声的娱乐、集会和商业促销活动。考试前后,加强居民小区周边工程建设特别是建筑工地施工作业管理,严查噪声扰民行为。考试期间,全面禁止考场、小区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作业,严控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音的商业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二、强化占道经营管控加强执法巡查,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居民小区、广场游园周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坚决制止考场周边人员扎堆聚集和广告宣传等活动。三、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公安、住建、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环保、文旅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举报投诉电话2211110。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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