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沂水县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0-000046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0-05-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5-30 | ||
标 题: | 2020年沂水县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
2020年沂水县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2020年城市防汛工作,提高防洪防涝能力,确保安全度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防大汛、抢大险、减大灾”的要求和“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的原则,突出重点,主动防范,扎实做好城市防汛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二、城市防汛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为加强对城市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城市防汛、抗洪、抢险的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北办公区(文昌路33号),值班电话:5972689、7323836、17862255255、17860067521。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做到常备不懈,并于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全天24小时值班。城市防汛指挥部要派专人不定期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设施,依法强行拆除;对城区排水管道和沟渠内的废渣、垃圾按照“谁设障,谁清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及时进行清理;对因逾期完不成清淤任务而使排水受阻、造成损失的单位,要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占压泄洪、排水设施造成淤堵的要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县综合执法局对城区排水管道和沟渠清淤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缺损的雨水箅子、检查井盖、排水沟盖板及时补换、疏通,保证排水畅通。大、小沂河公园管理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调度下,确保大小沂河顺利行洪,一旦发生洪水,确保公园内无人员伤亡。一旦发生漫堤可能,要提前向县城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二)责任单位职责及预警机制
1、县气象局:负责通报气象信息,报告雨情,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与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城市防汛指挥部。
2、县水利局、跋山水库管理处:负责对大沂河橡胶坝、北社橡胶坝进行检修,对城区河道进行清淤、清障。
3、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突发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灾;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4、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和台风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方式和频率,及时报道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防灾抗灾知识;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城市防汛形势、防汛和防台风安全知识,提高防汛、防台风意识和自救能力。
5、县财政局:负责汛情期间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争取救灾项目,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款的及时下拨、发放,并监督使用。
6、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防汛日常值班、上传下达及巡查,组建防汛值班巡查队伍,对城区易积水地段和路灯、广告牌匾、绿化苗木等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度汛情况及时巡查,发现问题、落实措施、排除险情;负责城区道路两侧排水管沟、明渠和月澜湾内河水系的清淤、清障和维修,确保城区排水通畅。
7、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汛日常值班及巡查;负责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在建市政工程及未验收移交的市政工程安全度汛。
8、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负责对汛期水质进行全面检测,在水源被污染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负责汛期前后的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对危化品等容器使用、储存管理,加大对污水处理、应急事故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时督促各排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9、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防汛治安管理,保证防汛的正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10、县民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做好灾民的安置及食物供应等工作。
11、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救护、伤员抢救,建立防汛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12、县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督导各教学点做好校舍检查并及时落实抢修加固措施;出现险情时,做好师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13、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汛期市场管理,整顿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活重要必需品的供应;负责督导检查城区各商场的防汛安全工作。
14、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督导调度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落实防汛措施。
15、省市驻沂水各单位、县直各部门、驻城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及学校、厂矿、企业、村街: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单位管理和“谁的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住宅小区、危旧房屋等有关重点部位安全度汛措施;汛前对所属危旧房屋、重要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存有安全隐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安全度汛。
16、各城建重点工程指挥部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对有关在建工程(工地)进行防汛检查并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17、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架设临时专用线路等,保障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18、县供电公司: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确保汛期供电线路畅通。
19、驻地部队和预备役人员、武警部队和公安干警:根据汛情需要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保卫重要目标等任务。
预防预警机制: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指挥部要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一旦出现险情,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发警报;县委宣传部负责发布汛情通报和防汛抢险命令等信息;县人武部负责发信号弹。各单位接到警报后,要按照县城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有序撤离,制定好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路线,维护好社会秩序,稳定好社会治安。当跋山水库、大小沂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县水利局、县跋山水库管理部门、大小沂河管理所等部门要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城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三)防汛物资筹备
县工信局负责木材60立方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麻袋3万条,县供电公司负责铁丝10吨,县供销联社负责编织袋4万条、铁锨500把,县水利局负责防汛用沙3000方。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乡镇对防洪抢险设备、机具、物资要有充分的准备,要把防汛物资落实好存放地点、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并报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物资存放地点要保证交通顺畅、标识醒目、便于运输,同时安排专人管理,不得挪用,听从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调度,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
(四)指挥调度和抢险救灾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的防汛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事发地的防汛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政府和城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汛情预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定地点,通知防汛物资责任单位组织车辆把防汛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将汛情通报各有关单位并做好抢险准备。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大小沂河作为城区重点地段,一旦发生险情,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险情大小,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全力实施抢险。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县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根据汛情,确需撤离时,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发出警报,各单位接到警报以后要按照沂水县城市防汛疏散方案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居民迅速安全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稳定好社会治安,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善后救灾修复工作
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一)当接到汛情报告后,县城市防汛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通报汛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制订相应的防汛救灾对策,由指挥对各单位下达指令。
(二)县直各单位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指令和职责分工立即到岗就位,进入紧急救援状态,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三)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现场察看灾情,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同时根据区域内汛情实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必要时立即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汇报,请求给予援助。
附件
沂水县城市防汛疏散方案
编 号 |
区 域 划 分 |
疏散路线及疏散区域 |
指挥所 地 点 |
各区指挥所人员 |
防汛警报 信 号 |
要 求 |
一 号 区 |
健康路以北至小沂河南路,西至滨河东路,中心医院家属院南院、中心医院及附近单位居民 |
中心医院家属院南院、中心院病号、职工沿健康路,向实验中学转移;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及附近居民,沿健康路、一律转移到长安路沿线、东皋公园附近。 |
实验 中学 办公楼 |
指 挥:刘太安 副指挥:田相同 辛 涛 张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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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拉警报1分钟):各指挥所成员、抢险人员集合,做好抢险转移准备。
二短(各5秒,间隔10秒):组织进行抢险。
电路损坏时由公安警车和公安消防车报警。 |
1、落实好防汛值班电话。 2、各单位转移时要留下保卫人员看护单位,防止人为破坏。 3、重点仓库物资及文件、资料提前清点装好搞好转移。 4、各区域指挥所人员听到警报后,要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应对一切紧急情况。 5、各指挥所要准备好一套高音喇叭,以便转达警报信号实施转移指挥。 |
二 号 区 |
健康路以南,正阳路以北,西至滨河东路区域 |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沿正阳路、文山西路,一律转移到东皋公园。 |
民政局 办公楼 |
指 挥:杨明升 副指挥:袁其周 石凤磊 张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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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号 区 |
正阳路以南,沂蒙山路以北,西至滨河东路区域 |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沿正阳路、文昌路、沂蒙山路,转移到长安路沿线及体育广场。 |
工行 办公楼 |
指 挥:冯培辅 副指挥:武传映 刘乃彬 张光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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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号 区 |
沂蒙山路以南,裕丰西路以北,西至滨河东路 |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沿沂蒙山路、双城路、新华路一律转移到长安路沿线及昌辰广场、电力公园。 |
教体局 办公楼 |
指 挥:刘新太 副指挥:王清峰 王永超 付春生 刘清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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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号 区 |
小沂河以北工厂企业、牛岭埠 |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沿北一环、长安路,转移到柏家坪村东岭及徐家洼东岭高地。 |
兴沂 大厦 |
指 挥:冯 彦 副指挥:王纪耕 石凤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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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号 区 |
沂河西岸区域 |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沿龙湾大道、西二环向后马荒村北高地转移。 |
一中 办公楼 |
指 挥:蔡玉根 副指挥:王瑞书 贾 黎 徐兴厚 牛庆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