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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线索的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84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1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8-12
标       题: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线索的公告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征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线索的公告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中之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隐患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事故隐患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等。

行业领域:非法违法“小化工”、化工企业、涉爆粉尘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非煤矿山等。

二、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0539-265588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来信:沂水县沂城街道长安中路107号,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三)邮箱:ysxawhbgs@ly.shandong.cn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线索,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时间、地点、涉事单位名称、违法违规行为描述或隐患现状等,并尽可能附带相关照片、视频、文件等证据材料,以便于调查核实。

2.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隐患线索征集活动,共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贡献力量。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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