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64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
标 题: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监督,促进应急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民营企业家、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
(六)符合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对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二)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
(三)提供有关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问题线索;
(四)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应急管理政策,特别是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身体力行影响带动群众执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五)其他有关执法监督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沂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单位推荐表》(见附件),同步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相关经历证明等),于2025年7月7日前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ysxajjfgk@ly.shandong.cn)。
(二)审核。报名结束后,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聘任。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作出聘任决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对履职情况较好的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内存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情形的,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按照规定处理。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公益事业,不发放报酬。
本次聘任全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本次聘任工作由沂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沂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单位推荐表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沂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单位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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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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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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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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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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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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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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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是 □ 否 □ |
是否从事或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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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任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是 □ 否 □ |
是否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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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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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
填表须知:推荐单位对报名人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后,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推荐”,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