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恒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2-000011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山东新恒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指南 |
出具/编制 安全评价报告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2021〕88号令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645号令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国家安监〔2015〕79号令修改)、《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168号文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查找在装卸、储存和生产过程中不符合有关标准的状态和人的错误操作行为,预测事故发生的概率,提出整改措施及要求,并通过对企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及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安全防事故的能力的安全评价,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找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承办机构
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服务实施机构。
三、服务对象生产经营企业。
四、服务条件
具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评价等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
五、服务流程
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中标后,按照相关安全过程控制的要求工作。
六、服务时限
工矿、商贸、企业满足法律、规范要求,出具报告后为止。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9-2597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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