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1-000015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5-10 | ||
标 题: | 《全县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
一.活动背景
为全面提高全县安全生产全员安全素质,减少因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19〕2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以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规定主要培训的行业范围和培训人员范围:全县20个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和涉计安全生产的所有人员。
(二)对安全生产的培训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标准规程、操作技能;
3.应急预案及演练;
4.安全常识及自救互救知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知识;
5.警示教育、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及处理处罚情况。
三.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的培训方式,聘请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本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培训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四.实施步骤
对整个方案实施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5月18日-5月25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5月25日-6月25日);
第二阶段(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
(三)过程督导阶段(2021年5月25日-12月15日)
(四)检查考核阶段(2021年12月15日-12月31日)
五.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充分认清“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准备,充分动员发动,摸清培训人员底数,组织人员参加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稳妥有序开展。
(二)规范培训行为,完善培训档案。各培训主体要增强责任感,严密组织培训,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安全生产驻厂员全程参与培训过程并留存培训影像资料。各生产经营单位原有的年度培训计划不能代替本次专项培训活动内容,须在原来的培训计划外另行组织开展。
(三)落实考核责任,加强督导抽查。按照“谁培训、谁考试”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培训考试机制,培训结束后须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进行补考。县安委会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抽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提升行动扎实有效。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