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19年度夏粮收购检查结果公示
索 引 号: | yishuixlsj2252064/2019-000010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19-07-01 | |
标 题: | 沂水县2019年度夏粮收购检查结果公示 |
沂水县2019年度夏粮收购检查结果公示
为切实做好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规范粮油市场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按照省、市政府夏粮收购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粮发〔2019〕37号)要求,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时制定了2019年夏粮收购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多部门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夏粮收购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粮食企业情况
全县现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企业29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面粉加工企业6家(其中沂水金福利达面粉有限公司停产),饲料加工企业13家(其中山东泉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深加工企业5家(其中1家酒厂),粮食贸易企业3家。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建立健全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录检查的时间、对象、结果及处理情况等。主要对企业的粮食收购资格核查,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坚决打击无证收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和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等行为。
三、检查结果
通过对全县7家夏粮收购企业(其中6家为面粉加工企业,1家为国有企业)进行了检查,企业均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今年的夏粮收购过程中,4家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夏粮收购政策,及时公布收购质量信息,按规定向售粮农户支付售粮款,未发现“打白条”、拒收合格粮食、抬级抬价、压级压价、“转圈粮”“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3家面粉加工企业未进行本地区或跨区的夏粮收购。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