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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食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0-000017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0-11-09
标       题: 沂水县食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沂水县食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样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每种产品抽取样品数量、检验样品数量、备用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序号

样品种类

抽样数量

1

非复合膜袋

膜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2m,每卷膜各抽取2.5m2,其中2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

袋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0个(袋规格应不小于15cm×15cm),其中40个作为检验样品,20个作为备用样品。(若样品过大时,应调整抽样量满足总面积不少于7.5m2,检验、备样按比例:2:1抽取)

保鲜膜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卷,其中2卷作为检验样品,1卷作为备用样品。

2

复合膜袋

膜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2m,每卷膜各抽取2.5m2×2,平均分为2份,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

袋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180个(袋规格应不小于15cm×15cm),其中90个作为检验样品,90个作为备用样品。(若样品过大时,应调整抽样量满足总面积不少于15m2,检验、备样按比例:2:1抽取)

3

塑料瓶、桶、瓶坯

当产品规格小于2.5L时,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80个,其中40个作为检验样品,40个作为备用样品。(配80个瓶盖)

当产品规格大于2.5L时,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0个,其中10个作为检验样品,10个作为备用样品。(配20个瓶盖)

4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从3箱中抽取120个,其中80个作为检验样品,40个作为备用样品。

(检验样品质量应不少于200g且与食品接触面的最小表面积应不小于20dm2。若样品过小时,应调整抽样量满足总质量不少于0.3kg,,检验、备样按比例:2:1抽取)

5

塑料编织袋

每批次产品抽取40个,其中20个作为检验样品,20个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2 非复合膜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依据

检验方法依据

1

封合强度

企业明示标准

QB/T 2358-1998

2

感官要求

企业明示标准

GB 4806.7-2016

3

总迁移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8-2016

4

高锰酸钾消耗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2-2016

5

重金属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9-2016

6

脱色试验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7-2016

7

标识

GB 4806.1—2006

GB 4806.1—2006

表3 复合膜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依据

检验方法依据

1

拉断力

企业明示标准

GB/T1040.3-2006

2

断裂标称应变

企业明示标准

GB/T1040.3-2006

3

热合强度

企业明示标准

QB/T 2358-1998

4

剥离力

企业明示标准

GB/T 8808-1988

5

水蒸气透过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T 1037-1988

6

氧气透过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T 1038-2000

7

感官

企业明示标准

GB 9683-1988

8

甲苯二胺

企业明示标准

GB 31604.23-2016

9

蒸发残渣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8-2016

10

高锰酸钾消耗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2-2016

11

重金属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9-2016

12

溶剂残留总量

企业明示标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

GB/T 10004-2008

13

苯类溶剂残留量

企业明示标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

GB/T 10004-2008

14

标识

GB 4806.1—2006

GB 4806.1—2006

表4塑料瓶、桶、瓶坯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依据

检验方法依据

1

总迁移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8-2016

2

高锰酸钾消耗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2-2016

3

重金属(以Pb计)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9-2016

4

标识

GB 4806.1—2006

GB 4806.1—2006

表5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依据

检验方法依据

1

总迁移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8-2016

2

高锰酸钾消耗量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2-2016

3

重金属(以Pb计)

企业明示标准

GB31604.9-2016

4

标识

GB 4806.1—2006

GB 4806.1—2006

表6 塑料编织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依据

检验方法依据

1

拉伸负荷

GB/T 8946-2013

GB/T 8946-2013

2

剥离力

GB/T 8946-2013

GB/T 8946-2013

3

耐热性能

GB/T 8946-2013

GB/T 8946-2013

4

跌落试验

GB/T 8946-2013

GB/T 8946-2013

5

感官

GB/T 8946-2013

GB 4806.7-2016

6

总迁移量

GB/T 8946-2013

GB31604.8-2016

7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T 8946-2013

GB31604.2-2016

8

重金属

GB/T 8946-2013

GB31604.9-2016

9

脱色试验

GB/T 8946-2013

GB31604.7-2016

10

标识

GB 4806.1—2006

GB 4806.1—2006

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判定依据

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9683-19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8192-2008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GB/T 19741-2005 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GB/T 21302-2007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T 28117-2011 食品包装用多层共挤膜、袋

GB/T 28118-2011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BB/T 0041-2007 包装用多层共挤阻隔膜通则

QB/T 1871-1993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GB/T 4456-2008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10003-2008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

GB/T 10457-1989聚乙烯自粘保鲜膜

GB/T 16958-2008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GB/T 21661-2008塑料购物袋

GB/T 24984-2010日用塑料袋

GB/T 27740-2011 流延聚丙烯(CPP)薄膜

BB/T 0014-2011夹链自封袋

BB/T 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装袋

QB/T 1956-1994 聚丙烯吹塑薄膜

GB/T 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QB/T 2357-1998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QB/T 2460-1999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QB/T 2818-2006聚烯烃注塑包装桶

BB/T 0060-2012包装容器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

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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