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11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
标 题: | 沂水县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 |
沂水县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样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80个(至少6个最小销售包装),其中40个(3个最小销售包装)作为检验样品,40个(3个最小销售包装)作为备用样品。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2 检验依据
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测依据 |
检测方法 |
1 |
吸气阻力 |
GB/T 32610-2016 |
GB/T 32610-2016/6.7 |
2 |
呼气阻力 |
GB/T 32610-2016 |
GB/T 32610-2016/6.8 |
3 |
过滤效率 |
GB/T 32610-2016 |
GB/T32610-2016/附录A |
4 |
微生物 |
GB/T 32610-2016 |
GB 15979-2002 |
5 |
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 |
GB/T 32610-2016 |
GB/T 32610-2016 |
注:不做预处理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判定依据
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