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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索  引  号: yishuixslj2251638/2022-000000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2-03-0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主体责任单位:沂水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铭

职务: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电话:0539- 2251541

职责:沂水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沂水县

责任人:王新伟

职务: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0539- 2251638

职责: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县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王维峰

电话: 17662969293

职责:负责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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