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索 引 号: | yishuixslj2251638/2022-000000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
主体责任单位:沂水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铭
职务: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电话:0539- 2251541
职责:沂水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沂水县水利局
责任人:王新伟
职务: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0539- 2251638
职责: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县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王维峰
电话: 17662969293
职责:负责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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