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内设机构
索 引 号: | yishuifgb/2020-000001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内设机构 |
依沂编〔2016〕16 号,内设机构如下:
(一)综合科
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 文秘、宣传、保卫、保密、督办、会议组织安排;负责机关和 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计划生育、行政 事务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产权管理科
负责对房地产业政策及发展形势的宣传引导、教育培训、 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督 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房产纠纷的调 查、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落实工作;负责 房地产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 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利用及房产 测绘机构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组织编制和落实财务计划;拟定单位财务规定、收支预算、 房产和住房保障资金监管政策;负责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 作;负责单位及直属单位资金及资产审计监管工作;负责全县 经济适用住房资金、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廉租房资金、物业专 线维修资金、质量保证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接受并做 好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职工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的收缴工作。
(四)商品房市场管理科
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商 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
(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存量房网上签约、存 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及企业 的资质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 册登记的报批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中介等行业的执法管理; 负责对房地产市场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 研究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
(五)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修 期内商品房屋质量方面需求诉求及信访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县 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 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 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研究拟 订房地产开发方面的政策;负责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工作。
(六)物业管理科
贯彻执行小区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 理工作;监督、审查住房维修资金及物业保证金的归集、管理 和使用;负责全县物业企业资质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白蚁防治和修缮行业管理 工作;研究拟订物业管理的政策;负责已出保修期的群众房屋 质量方面需求诉求及信访的处理工作。
(七)安康居住管理科(挂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我县安康居住工程的实施工作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 实施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配套办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 划,具体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改政策咨询和单位公 积金、租金计划标准的审核、审批;负责全县经济适用房、公 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参与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 管理工作。
(八)档案管理科
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房屋产 权档案与单位文书档案、影像档案、实物档案的管理、利用工 作;拟定单位档案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各类档案的接收、 整理、装订、登记、分类、编号、上架、入库保管、鉴定、销 毁、统计、借阅等工作;负责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管工作; 按照档案保管期和县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有关规定,适时做 好档案销毁和移交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信息的查询和出具 证明工作。
(九)信息网络科
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 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房地产信息的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技术保护和房管网站的运行工作;配合 电子政务网,确保省、市、县联网信息畅通;按照先税后证的 要求,实行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负责永久性 电子档案信息的保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