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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2-000024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12-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部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进一步规范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经相关企业核实并提出道路运输证注销申请后,沂水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规定,决定注销以下车辆道路运输证(附注销名单)。

自通告之日起,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于7日内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注销上述《道路运输证》有异议的,车辆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39-2236606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清单.xlsx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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