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加快建设高质量的医务工作者队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0-000024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
标 题: | 两部门发文:加快建设高质量的医务工作者队伍 |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中国医师节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的医务工作者队伍。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既是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巨大鼓舞,也是对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力鞭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医务工作者在建设健康中国中肩负的职责使命,深刻认识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目标方向和主要任务,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有力的工作举措,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医务工作者的关心关爱转化为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和工作实践。
《通知》要求,进一步壮大医务工作者队伍总体规模,优化完善城乡和区域医务工作者队伍布局,筑牢基层和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底。重点加强全科、公共卫生、护理、儿科、麻醉、精神卫生、重症医学、病理、医学检验等紧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同时,提升医务工作者培训培养质量,提高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知》指出,要加快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补齐基层服务能力短板。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创新服务方式,增进人文关怀,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丰富医疗和护理服务内涵。支持医师多点执业,提升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通知》提出,要完善医务工作者队伍激励保障机制,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性。推动各地落实“两个允许”,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务工作者的阳光收入,深化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符合条件的医务工作者可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和护龄津贴等。
《通知》提出,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科学测算工作负荷,合理配置工作人员,避免医务工作者长期超负荷工作,保障医务工作者休息休假时间。同时,加强对医务工作者职业危害和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培训,做好防护物资和设备储备,并定期组织医务工作者体检和心理健康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和疏导。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