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端午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10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2年端午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平稳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端午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按照省委“5+1”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省“44 条”落实,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压实四方责任,统筹推进假日旅游出行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从严从细抓好防输入措施落实。舆论宣传组要按规定要求每日及时转发“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同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也要及时进行转发,确保信息每天传达至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对疫情风险地区来人规范落实相应防控政策。提倡本地游、周边游,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省外入鲁返鲁人员均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的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封控区流出人员,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进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管控区流出人员,按照次密切接触者管理,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防范区流出人员,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 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扎实做好重点场所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各类场所要强化“场所码”应用,严格落实验码、测温、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剧院影院等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总要求,积极推行分时段游览,严防人群扎堆聚集;商场超市、交通场站、酒店旅馆等重点场所要引导有序排队和客流疏导,防止人员拥挤。要重点关注假期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宗教活动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审批监管,切实做好防聚集、健康信息查验等措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端午期间组织开展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督导检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认真做好假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科学安排值班值守人员,梯次安排备战力量,既满足假期期间群众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需求,也为突发状况的应对处置做足准备,保证随叫随到、随到随战,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各乡镇(街道)指挥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要求,确保指挥体系高效运转。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