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沂水发布关于从严从紧核验“沂码通”的通告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08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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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扩散!沂水发布关于从严从紧核验“沂码通”的通告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涉疫风险管控,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数据围栏”,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沂码通扫码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场所管理。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社区村居小区、交通卡口和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出入、聚集场所,都必须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准确申领、规范张贴沂码通核验码,实现沂码通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严格扫码通行。
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凡进必扫”规定,积极主动扫码、亮码,配合场所管理人员做好核验工作。不按规定扫码或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入场核验。
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沂码通使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场扫码核验要求,明确专人监督核验,重点核验健康码、行程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逢疑必查、涉疫必报、不漏一人,未经扫码核验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要加强对红码、黄码等码色异常人员以及行程码带星人员的管控,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并迅速向社区(村居)、主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显示黄牌),一律禁止进入,并督促当事人抓紧就近到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场所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经营业户不按规定使用沂码通查验入场人员的,发现一次通报、二次罚款、三次停业整顿。
四、严格责任追究。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沂码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沂码通核验码申领、张贴不到位、不规范,扫码核验不尽责,市民入场不扫码、不配合、隐匿逃避、妨碍疫情防控工作,致使疫情发生传播的,一律严肃责任倒查,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故意隐瞒涉疫风险行程,逃避扫码核验,进入各类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其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同时,外来货车使用沂码通报备时,申请人和接驳人,即车主、收发货单位、货主,提供的报备信息要真实有效,明确出发地、行驶路线、目的地,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和目的地货场,严禁帮办、代办,对报备虚假信息、隐瞒行程、不到报备的目的地装卸货物,从而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沂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