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关于解除相关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06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关于解除相关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
全县广大居民: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疫情防治与专家组专家评估,现就解除相关区域静态管理通告如下。自2022年4月17日0时起,解除对沂城街道、许家湖镇、高桥镇、诸葛镇、沙沟镇和高庄镇崖北头村、王家林村、长深高速沂水北服务区及收费站的静态管理,恢复常态化管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继续执行原有管控措施。
沂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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