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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5-000002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04-1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4-11
标       题: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单位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安全监督科科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局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冰雪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六、应急处置措施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恶劣天气发生后安全应急措施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二)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水上运输企业、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业务科室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三)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四)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八、新闻发布

新闻宣传要按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将恶劣天气及其次生灾害检测预警、恶劣天气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布。

九、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十、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十一、其他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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