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组织召开全县总河湖长会议暨河湖长制监督长聘书颁发仪式
索 引 号: | yishuixslj2251638/2021-000006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
标 题: | 沂水县组织召开全县总河湖长会议暨河湖长制监督长聘书颁发仪式 |
6月4日上午,沂水县组织召开全县总河湖长会议暨河湖长制监督长聘书颁发仪式。县委书记薛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浩,县政协主席陈海龙,县委副书记刘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解飞,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本开,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郭忠友,县委常委、副县长胡发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民,县政府副县长韩庆、王芳太、何长平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观看了《河湖突出问题曝光片》,听取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通报,传达了《沂水县第5号总河湖长令》及《关于公布沂水县河长制湖长制监督长体系的通知》并为河湖长制监督长代表颁发了聘书。
薛峰指出,河湖长制首先河湖长要履职到位,河湖长巡河不是为了完任务、拍照片,要真正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真巡实巡,真正通过巡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清肠洗脸”,聚焦河湖垃圾倾倒、盗采河砂、围垦种植、违规栽树等突出问题,认真摸排,切实整改,使河湖面貌真正实现大改善。
薛峰强调,设立河湖长制监督长是我县为提升河湖管护水平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各位监督长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职责,要对各级河长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要积极参与到巡河护河行动中来,为助推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多建言献策。同时,河湖长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河湖生态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人和、鱼跃的目标做出应有努力。
部分河湖长制监督长代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