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通知啦!充分发挥全科医学科作用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18-000006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18-09-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8-09-06
标       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通知啦!充分发挥全科医学科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通知啦!充分发挥全科医学科作用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质量,我委组织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工作,充分发挥全科医学科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必须承担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任务。最迟在201912月底前,各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均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设置全科医学科,按诊疗科目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全科医学科的激励机制,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核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并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从事全科医教研工作。

  三、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到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仍未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或未达到设置指导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

附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为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质量,制定本标准。

  一、设置目的

  以服务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合格全科医生为目的,通过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设置全科医学科,建立健全由全科医学科牵头、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协同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为持续培养质量合格、数量适宜的全科医生提供有力的医疗、教学、科研组织体制保障,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改、建设健康中国提供可靠的全科人才支撑。

  二、设置原则

  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任务的综合医院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设置可参照本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设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规定。

  三、设置要求

  全科医学科属一级临床科室,应当满足独立科室建制的必备条件,符合全科医疗、教学、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功能定位,具有承担全科医疗、教学、科研的相应能力,适应全科医生培训需求。包括:

  (一)具备符合全科教学要求的全科门诊、全科病房和满足本基地培训任务需求的病种、病例和床位,配备独立示教室及相关教学设备。其中,全科门诊诊室≥2间(至少1间为全科门诊教学诊室)。

  (二)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全科医生培训及科室设置需求。其中,取得全科执业注册资格(含加注全科执业范围)的全科医师不少于5(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不少于3);全科医学科主任应当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科执业资质,从事全科专业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有条件良好、长期稳定的基层实践基地,能够满足全科教学要求。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四、基本职能

  (一)提供综合性、协调性的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涉及的病种及病人数量能满足全科教学的要求。诊疗范围包括:以症状学为表现的常见健康问题;常见多发疾病;多系统慢性疾病;复杂疑难病例转诊等。突出综合性、协调性诊疗和以病人为中心等特点,逐步完善适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际的全科医学科运行和发展模式。

  (二)承担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建立全科医学教研室,牵头制定和落实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开展临床门诊和病房教学、教学质量管理及评估;加强与培训基地其他有关临床科室以及基层实践基地的协同联动,强化基层实践基地教学能力建设,指导基层实践基地规范开展全科门诊教学,发挥基层门诊教学功能,积极承担基层实践基地指导医师和地方各级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进修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推进教学互动和诊疗联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积极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教学改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创新、全科医学临床和基础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引领学科发展;指导并带动基层实践基地开展学科建设,推广基层适宜诊疗技术。

  (四)结合全科教学加强有关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开展有关疾病早期筛查和一级预防指导,指导病患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以预防为导向提供健康咨询,可结合实际参与体检及后续健康管理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指导标准》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围绕全科医生的培养模式、执业方式、使用激励等作出和实施了一系列顶层设计。近年来,我委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截至2017年底,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已达25.3万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1.8人。

  2018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这是健全全科医生培养体系,提升全科医生培养质量,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化医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办文件要求,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建设,我委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本《指导标准》。

  二、为什么要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国全科医学起步晚、基础弱,全科医生培训体系不健全,学科发展缓慢,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学师资匮乏,临床、教学、科研能力较为薄弱,暂时还难以牵头承担起培养合格全科医生的重任。与此同时,全科医生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有较大差距,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改、建设健康中国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此情况下,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一批综合医院,充分发挥医院医疗水平高、病例病种齐全、学科建设和教学基础好、师资带教经验丰富、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紧密等优势,探索形成了“左右协同、上下贯通”的全科医生培养新模式,建立了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牵头、相关临床科室协同、基层实践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支撑的全科医生培训体系,在当前历史条件下,趟出了一条培养合格全科医生的可行之路。多年实践证明,这种培养模式有利于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促进全科医学发展;有利于聚集一批对全科有认同感的优秀全科医学师资,增强学科归属感;有利于用全科医学思维和方式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诊疗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作出了以上相关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哪些医院需要设置全科医学科?

  根据《指导标准》要求,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任务的综合医院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专科医院(如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口腔医院等)以及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不做硬性规定。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设置可参照本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执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设置由国家中医药局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规定。

  四、设置全科医学科需要达到哪些要求?

  《指导标准》明确:全科医学科属一级临床科室,应当满足独立科室建制的必备条件,符合全科医疗、教学、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功能定位,具有承担全科医疗、教学、科研的相应能力,适应全科医生培训需求。

  《指导标准》对全科门诊、病房、床位、人员、基层实践基地以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全科医学科承担哪些职能?

  全科医学科主要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四大职能。医疗方面明确了全科医学科的诊疗范围,包括以症状学为表现的常见健康问题,常见多发疾病,多系统慢性疾病,复杂疑难病例转诊等;教学方面明确了全科医学科的教学基本职能,以及对加强基层实践基地教学能力建设的要求;科研方面支持全科医学科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并带动基层实践基地开展相关研究,推广基层适宜诊疗技术;预防方面明确全科医学科应加强有关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指导病患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以预防为导向提供健康咨询。

  六、对全科医学科的建设有何激励措施?

  文件明确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全科医学科的激励机制,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核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并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从事全科医教研工作。

  七、全科医学科建设工作进度如何安排?

  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必须承担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任务。最迟在201912月底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均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到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仍未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或未达到设置指导标准要求的,将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