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启动实施精神卫生人才“千人工程”,计划三年内增加1000名精神科医师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19-0000114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8-05 | ||
标 题: | 山东省启动实施精神卫生人才“千人工程”,计划三年内增加1000名精神科医师 |
8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袭燕通报了《条例》实施有关情况。
《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
精神卫生工作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社会和谐。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受经济社会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全省面临的形势任务依然严峻。一是我省人口基数大,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和有心理行为问题的人口绝对数多,由此引发的各类危及个人和他人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公众对精神障碍和心理问题认知率低,还存在一定的偏见和歧视,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三是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精神科医师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人员还十分短缺,社会心理服务发展还不充分。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2018年省人大将《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列入一类立法计划。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多次进行立法调研和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今年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健康中国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全面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迫切现实需要,也是结合我省实际对国家精神卫生法律体系的有益补充和具体细化。
《条例》的重点内容
《条例》共八章六十一条,主要从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职责、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防治服务、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创新和山东地方特色。
一是突出责任共担。精神卫生服务包括预防、医疗、康复多个领域和环节,《条例》明确了政府机关、用人单位和患者家庭等各方主体的职责义务,强调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有关部门承担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家庭应当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营造文明和睦的家庭环境。
二是突出预防为主。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公共文化设施都应当开展经常性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部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用人单位和学校建立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工作机制,及时疏导不良情绪。鼓励医疗机构和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提供心理评估服务和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做到早预警、早诊断、早治疗。
三是突出人文关怀。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心态。规定用人单位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突发事件的职工,及时组织专业人员给予心理疏导和援助。规定有关部门要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采取措施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为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四是突出强化保障。为了促进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大精神卫生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机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强对精神卫生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待遇水平,鼓励高校设置精神卫生和心理学专业,培养精神卫生专门人才等。
《条例》颁布后,经新闻媒体朋友们的宣传报道,在省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贯彻,研究编撰《条例》释义,组织开展培训和网上考试答题,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能力,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及时规范落地实施。
我省精神卫生工作进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包括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保障患者健康权益、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等等,全省精神卫生事业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多部门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加强部门间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政法部门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平安山东”考核,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有奖监护,推动建设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公安部门加强对有危险行为患者的摸排管控;医保部门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政策;民政部门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对发现的流浪乞讨患者及时送医;工会等部门大力推进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等等。
二是努力消除了精神卫生服务空白。全省共有各级各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198家,以县为单位全部具备提供精神疾病诊疗能力,全省精神科床位达到3万余张,有92家机构开展了工疗、农疗等精神障碍康复,提供康复和托养、养护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立了心理科,三分之一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开设了心理咨询室,还有大批的心理咨询师、心理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活跃在城乡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体系和服务内涵正在不断完善。
三是大力开展心理健康促进。2017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23个部门联合制发《山东省健康心理行动实施方案》,将健康心理作为健康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实施的“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一评”即健康评估;“二控”即控烟、控酒;“三减”即减盐、减油、减糖;“四健”即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健康心理)专项行动,也增加了健康心理专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心理评估和团体心理辅导等。今年青岛、枣庄、烟台、潍坊被列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其他每个市也确定了2个省级试点县(市、区),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这些政策机制和工作成效为《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同时,也通过立法,在法律层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保障。
贯彻实施《条例》的配套措施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列入了民生二十项实事,国务院刚刚颁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是一项重要内容。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上半年出台了一系列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的配套措施,列入了委挂图作战计划,正在逐项落地实施。
一是实施精神卫生机构改扩建工程。全省改扩建100家左右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或专科医院,增加精神科用房60万平方米,增加床位1.5万张。
二是实施精神卫生人才“千人工程”。完善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通过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一批、现有临床医师转岗培训一批、精神医学方向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一批的方式,三年内增加1000名精神科医师。
三是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会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服务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是加强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探索开展抑郁症监测与早期症状评估,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诊断、早治疗、规范治疗。
五是将精神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科门诊和心理咨询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精神卫生服务。
就记者提出的精神科医师短缺问题,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秦成勇表示,我省和全国大部分省份一样,精神科医师短缺问题确实是制约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制约因素,围绕这个问题,我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实施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鼓励临床医师经过培训改变执业范围,成为专业精神科医师;二是壮大基层队伍,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名增加精神科执业范围医师的执业医师;三是开展精神医学方向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目前,全省共有精神科执业医师2577人,较2015年增加561人,但仍存在较大缺口。
《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对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也作出了专门规定,包括人才培训、职业保护、提高待遇等。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山东省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我省启动实施了精神科医师“千人工程”,完善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扩大培养和招聘规模,通过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一批、现有临床医师转岗培训一批、精神医学方向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一批的方式,3年内全省增加1000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以市为单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每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名以上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
首先,完善招聘方式,保障精神卫生机构招聘专业人才。县级精神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精神科临床医生,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调整完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政策,加强以精神科医师为重点的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其次,适当提高精神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设立精神科岗位人身保险,改善从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一线工作人员待遇,增强精神科岗位吸引力。
除此之外,配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也加快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相信随着《条例》的实施,各地对精神卫生工作越来越重视,精神卫生相关岗位的工作环境也会越来越好,诚挚地欢迎医学、心理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积极投身精神卫生事业。
此外,发布会上,山东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为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看病负担,医疗保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针对严重精神障碍趋于慢性化,复发率高、致残率高的特点,省医保局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将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康复项目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将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降低至10%。
在巩固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基础上,省医保局按照省委20项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着力减轻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一是要求各市统一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并明确了严重精神障碍的病种范围,即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精神疾病。二是要求各市统一取消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慢性病起付线,按照不低于10000元的原则制定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报销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费用,对于有条件的市可以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进行报销。三是对扶贫对象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为5000元,5000元-10万元以下按照65%,10万-30万以下按75%,30万元以上按85%进行支付,并取消其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四是为保障患者用药,进一步完善适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床日、按病种或按人头定额等方式支付,并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进一步提高门诊和住院定额标准。
这次政策调整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慢性病待遇明显提高。之前,严重精神障碍已纳入了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但地市间待遇水平差异较大,起付线各市在0-1000元之间,全省平均为400-500元;报销比例个别市不足50%,全省平均为58%;最高支付限额有的市只有3000元。这次政策调整后,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将有较大幅度下降。经初步测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患者疾病负担将明显减轻。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